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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九题:餐饮业的经营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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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苏锦梁今日(六月六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林大辉议员的提问的书面回覆:

问题:

  有不少本港餐饮业人士向本人反映,本港通胀问题日益严重,商铺租金和食材价格不断上升,加上法定最低工资的实施,引致食肆的经营成本持续增加,餐饮业要面对被迫加价、裁员及结束营业的压力。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五年,每年食肆开张及结束营业的数目为何,并按食肆类别列出分项数字;

(二)过去五年,每年餐饮业的从业员人数为何,并按食肆类别列出分项数字;

(三)过去五年,每年餐饮业共有多少宗劳资纠纷、涉及金额和受影响的雇员人数分别为何,并按食肆类别列出分项数字;

(四)是否知悉,自二○○三年七月「个人游」计划推行以?,每年「个人游」旅客为本港不同类别的食肆带来的收益为何;

(五)是否知悉,过去五年,每年香港市民在不同类别的食肆消费的总额为何,以及市民在不同类别食肆的消费平均占其收入的百分比为何;

(六)有否评估法定最低工资的实施对不同类别食肆的经营成本和人手产生什么影响;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七)有否评估,过去五年,本港商铺租金的变动对不同类别食肆的经营成本和盈利产生什么影响;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八)有否评估,过去五年,食材价格的变动对不同类别食肆的经营成本和盈利产生什么影响;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九)现时各类食肆办理所需牌照一般需要的时间为何;会否研究进一步简化有关程序以缩短办理时间;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十)过去五年,有何针对性支援本港餐饮业持续经营和发展的措施;及

(十一)有否评估现时餐饮业面对什么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困难和机会,从而推出针对性的政策和措施去协助业界解决困难和把握机会?

答覆:

主席:

  就议员的问题和提议,我们已经与食物及徖生局、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劳工及福利局和经济分析及方便营商处跟进,现综合回覆如下:

(一)食物环境徖生署(食环署)没有备存食肆开张及结束营业的数目。食环署在过去五年每年新签发及取消/不续牌的各类食肆牌照数目载列於附表一。

(二)根据政府统计处「雇佣及职位空缺按季统计调查」所得结果,过去五年不同食肆类别的就业人数载列於附表一。

(三)过去五年,经劳工处处理的饮食业劳资纠纷的宗数和涉及的雇员人数列於附表一。就饮食业的劳资纠纷,劳工处没有备存按食肆类别划分的分项数字,亦没有申索金额的统计数字。

(四)根据香港旅游发展局(旅发局)专题调查的数据,二○○四至二○○九年「个人游」计划(计划)下额外旅客消费对饮食业贡献的估算数字载列於附表一。

  由於旅发局没有在二○一○和二○一一年就计划的影响进行专题调查,因此没有二○○九年后计划下额外旅客消费对饮食业的贡献的估算。

(五)政府并没有备存所要求的资料。

(六)政府统计处每年进行「收入及工时按年统计调查」,就香港雇员的就业情况提供全面的数据,这些统计数字亦用於与法定最低工资有关的分析。二○一一年「收入及工时按年统计调查」的结果显示,二○一一年五月至六月本港受聘於饮食业的雇员数目为二十万六千一百人,相比二○一○年四月至六月上升约一千人。不同类别食肆的分项数字载列於附表一。

  此外,政府统计处每年进行「经济活动按年统计调查」,编制不同行业(包括饮食业)的业务表现及营运特色的统计数据,当中包括雇员薪酬(包括工资、薪金及其他雇佣福利)、营运开支及业务收益等经营业务的资料。二○一一年「经济活动按年统计调查」已在今年二月开始进行,结果将在年底发表,可反映法定最低工资实施后的情况。

(七)及(八)根据政府统计处每年进行的「经济活动按年统计调查」搜集的资料,个别种类食肆及整体膳食服务业在过去五年的业务表现及营运特色主要统计数字可参阅附表二至四。

  二○○五年至二○一○年期间,尽管香港经济曾受全球金融海啸冲击而陷入衰退,但能迅速走出逆境,经济累计仍有百分之二十一的实质增长。本港商铺租金及食材价格在过去两年显著上升,令本地食肆的经营成本有所增加,但由於这段期间整体经济处於上行周期,内部环节维持畅旺,食肆生意亦显著增加,从而部分纾缓了成本上升对盈利造成的影响。从附表二至四可见,中式餐馆及酒楼一向利润微薄,较容易受租金和食材成本涨升所影响,幸好二○一○年酒楼生意回升,二○一○年总体盈余/生意额的盈利率为百分之五,与金融海啸前三年(即二○○五至二○○七年)的平均水平(百分之五点五)大致相若。相比之下,快餐店的生意额升幅更大,而提价能力亦较高,盈利率在过去几年都维持在双位数。

  总括而言,整体膳食服务业生意的盈利率虽在近年略为下降,但二○一○年的数字与二○○八年金融海啸前三年(即二○○五至二○○七年)的平均水平(百分之七点一)仍大致相若。

  二○一一年「经济活动按年统计调查」已在今年二月开始进行,结果将在年底发表。

(九)根据《食物业规例》(第132X章),任何人如有意经营食肆,必须向食环署署长申领食肆牌照。申请人可采用标准表格,连同拟经营食肆的处所的建议规划设计图则一式三份,及符合政府租契条件声明书,向食环署提出申请。该署在收到有关申请后会征询相关部门的意见,以确保申请符合包括楼宇安全、消防安全、法定图则规限及徖生等各方面的准则。若有关部门不反对申请,食环署会在接纳申请后二十个工作天内联同相关部门与申请人举行申请审查小组会议,并向申请人发出「发牌条件通知书」。待申请人办妥所有发牌条件后,该署会在确认后七个工作天内签发正式牌照。

  为方便营商,让申请人可在申请正式牌照时,同时申请暂准牌照,以暂时经营其食肆,如申请人能提交由专业人士签署的证明书,证明申请牌照的处所已符合各部门就发出暂准牌照施加的各项基本规定,包括徖生、通风设施、楼宇安全及消防规定,食环署会在一个工作天内向申请人发出为期六个月的暂准牌照。

  在二○一一年,食环署签发正式食肆牌照及暂准食肆牌照的平均所需时间分别为一百六十七个及五十七个工作天。现时食环署处理食肆牌照申请的程序及时间,已平衡有效监管及方便营商方面的需要,暂时未有计划作出修改。然而,食环署会不时检讨有关程序,以配合业界的运作及需要。

(十)及(十一)政府致力为本港建立更理想的营商环境,并减轻业界的遵规成本,除进行规管检讨外,还推行「精明规管」计划,双管齐下。过去五年,政府通过不同途径,例如方便营商谘询委员会、该委员会辖下的前食物业工作小组,以及食物业(酒楼餐馆类)营商联络小组和食物业(非酒楼餐馆类)营商联络小组,与食物业紧密合作,探讨如何撤销不必要的程序和规管障碍;修订食物业的规定,使之与时并进;以及为饮食业提供更佳的商业牌照服务,力臻完善。政府已推行多项便利营商措施,例如放宽持牌食肆和工厂食堂的食物室规定、简化酒牌发牌程序和设置露天座位申请,以及修订食物业处所的消防安全规定,使条文越加清晰、越加利便营商,务求减轻餐饮业的遵规成本,并为业界创造更多商机,也让他们在营运方面更灵活变通。

  此外,政府一向致力为各行各业的中小企业提供支援,以提高企业的竞争力。这包括有不少中小企业在内的餐饮业。例如在信贷方面,工业贸易署(工贸署)的「中小企业信贷保证计划」,为中小企业获批的银行贷款提供最多百分之五十的信贷保证,每家中小企业可获的最高信贷保证额为六百万元。香港按揭证券有限公司(按揭证券公司)亦推出「中小企融资担保计划」,由按揭证券公司为合资格企业的贷款提供五成至七成的信贷担保。企业及其相关公司可获一千二百万元为贷款上限,并可同时借取有期贷款及循环信贷。

  针对日式食肆在二○一一年三月日本大地震后,大众对日本食品的安全存疑而对其生意做成的影响,按揭证券公司在谘询政府后,於二○一一年六月一日至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在其「中小企融资担保计划」下推出一项豁免担保费的特别安排,协助受日本地震影响的本地企业,包括日式餐厅,度过困难时期及提供适时的支援。

  为协助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面对外围经济环境不明朗及信贷紧缩可能带来的融资问题,按揭证券公司亦已在政府的建议下於二○一二年五月三十一日在「中小企融资担保计划」下,推出有时限的「特别优惠措施」,把担保比率增加至八成。「特别优惠措施」申请期为九个月。政府就优惠措施作出一千亿元的信贷保证。

  另一方面,工贸署的「中小企业支援及谘询中心」(SUCCESS)一直为各行各业(包括餐饮业)的中小企业免费提供可靠和实用的资讯及谘询服务,亦举办研讨会及工作坊,协助中小企业扩阔营商知识和提升企业营运技巧。

  政府会一如既往,不断留意市场的变化,检视各项支援中小企业的措施,以配合业界的需要。



2012年6月6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5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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