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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八题∶货柜车泊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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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六月六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刘健仪议员的提问及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郑汝桦的书面答覆:

问题:

  据报,位於新界北可供货柜车停泊的临时停车场纷纷被政府收回,导致区内已见短缺的货柜车车位大幅减少,大量货柜车被迫停泊在路边。货柜车司机为免车辆遭破坏甚至被盗取,收工后还要留守在车厢内,不但有家归不得,亦会因长期困在车厢内而令健康受损。有业界人士指出,这样的工作条件,对於已面对人手短缺,没有新人入行的货运业,只会加剧问题的严重性,最终窒碍物流业的发展。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三年,当局收回用作临时停车场的短期租约土地的数目、地点、面积、可供停泊货柜车的数目和已承租的租期,以及收回土地的原因为何;

(二)未来五年,当局拨出土地作为物流后勤用地的时间表,以及该等土地的数量、面积、地点及可作的用途为何;当中有多少幅土地会拨作供货柜车停泊之用;预计每幅土地可提供多少泊车位;

(三)当局有否就货柜车泊位的需求作长远评估;若有,详情为何,以及当结果显示未来五年政府提供的货柜车泊位未能满足需求,有何跟进措施;若否,原因为何,以及会否考虑进行评估;及

(四)鉴於有业界指很多公众停车场禁止货柜车拖头停泊,迫使司机将该等拖头违例停泊在路边,当局有否研究如何为业界解决货柜车拖头停泊的问题;如有,有关措施的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就问题的四个部份,我的回覆如下:

(一)地政总署在二○○九年一月开始至今,共收回210幅用作临时停车场的短期租约土地(总面积约151万平方米),一般租期由六个月至五年不等。其中78幅(总面积约89万平方米)短期租约土地的用途可供货柜车停泊。详细资料载於附件。

  在此78幅土地中,58幅已重新公开招标批出作可供货柜车停泊的短期租约土地,收回短期租约土地的原因一般为租约到期、承租人终止租约、政府收回重新公开招标、用作政府工程用地、用作卖地或其他长远发展。

(二)现时地政总署在全港共推出了126幅、共169公顷的土地作物流服务用途,例如露天存放货物、供集装及处理货柜货物、作物流及货运代理活动等。当中超过100公顷的土地位於葵青区,以支援货柜码头的运作。同时,我们正研究把葵青区余下约13公顷的土地用作物流相关用途的可行性,以期逐步推出市场,应付业界需求。

  一般而言,地政总署会把一些适合作物流后勤用途而未有长远发展计划的政府用地,以短期租约形式推出市场作货柜车停泊或其他物流相关用途。地政总署会在其网站上发放未来半年的短期租约招标预报,以供有兴趣人士参考。

  另一方面,视乎有关地带的规划用途,私人土地的业权人可向城市规划委员会取得规划许可以及在符合相关地契条款下,把土地用作永久或临时货柜停车场/货柜车修理场。

(三)及(四)根据运输署的统计,目前在本港的工厂大厦、商贸大厦和临时停车场内约有5,300个货柜车泊位供货柜车或货柜车拖头停泊,而货柜车拖头只要符合有关路边泊位的长度要求,亦可使用全港约4,000个路边货车泊位。另外,物流后勤用地亦提供一定数目的货柜车泊位。

  政府一向致力在各区因应需求尽量提供足够的泊车位供各种车辆使用。运输署一直有留意货柜车及各种车辆泊车位的供求情况,亦曾采取下列措施改善情况:(i)在不影响交通畅顺、道路安全或妨碍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大前提下,在有泊车需求的地点加设路边泊车位;及(ii)监察临时停车场的使用情况,有关部门保持紧密联系,在可行情况下尽量物识合色土地,批出作为临时停车场,以增加泊车位数目。

  运输署会继续监察及检讨货柜车泊位的供求情况,以及上述措施的成效,并会在有需要时进一步采取适当措施,以满足市民及运输业界对泊车位的需要。



2012年6月6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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