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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六题:长者地区支援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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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五月三十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张国柱议员的提问和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张建宗的书面答覆:

问题:

  政府在二○○三年重整长者地区支援服务,把大部分的长者活动中心转型为长者邻舍中心(中心),订定中心的净作业楼面面积标准为303平方米(约3 370平方)。现时全港有118间中心,然而,其中部分在原址转型的中心,转型后的净作业楼面面积低於标准,服务营办者在地方不足的情况下提供服务。当局向部分中心提供附属场地,但同时要求该等中心在附属场地每周提供7节偶到服务。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现时获当局提供附属场地的中心数目为何;现时面积仍未符合设施明细表订明的303平方米面积标准的中心数目为何;当局预计何时为所有中心提供足够面积的场地;

(二)鉴於当局要求中心在附属场地每周提供7节偶到服务,期间中心职员需要当值,当局有否规定中心在附属场地每周提供偶到服务的时间;若有,详情为何;当局会否考虑增加该等中心的人手(例如社会工作者、福利工作员及活动工作员),以应付社会福利署要求提供的偶到服务;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三)鉴於附属场地是中心的一部分,而中心原先已须每周提供12节偶到服务,当局为何仍要求中心在附属场地每周提供额外7节偶到服务;鉴於中心加上其附属场地每周共提供了19节偶到服务,服务营办者能否以偶到服务代替《津贴及服务协议》中规定的部分服务;若能,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当局会否接受中心部分同工的建议,准许附属场地只须在举办活动时才开放;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四)鉴於有业界同工指出,现时各区对长者服务需求大增,中心扮演着一个小型长者社区中心的角色,业界同工要求检讨中心的功能、人手及服务(例如弹性处理中心开设饭堂的要求、增加医疗辅助人手及简化统一评估机制等),当局会否就这方面进行检讨;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就张国柱议员的提问,现答覆如下:

(一)现时,长者邻舍中心(中心)的标准室内楼面面积为394平方米。在过去数年间,社会福利署(社署)一直积极透过房屋署、政府产业署等部门,在公共屋恏以及政府、机构或社区设施用地内物色适合的地方,以重置中心或增设附属场地的方式,协助中心达到标准场地面积规格。

  现时全港共有118间中心,其中55间(即47%)已达到标准场地面积规定;至於余下的63间,其中8间已获提供附属场地,另外7间亦已有计划增加场地面积。社署会继续为有需要的中心物色适合的场地。

  此外,为贯彻政府推动积极乐颐年及居家安老的政策,政府将由二○一二至一三年度起从奖券基金拨出共9亿元推行「长者中心设施改善计划」,提升全港约250间长者中心的环境和设施,以提供一个新颖、富时代感的服务环境来配合不同长者的需要。各长者中心亦可运用这笔拨款去设计及规划中心的内部环境,增加其实用性。

(二)及(三)根据中心《津贴及服务协议》(协议)的基本服务规定,中心的开放时间为每周至少六天,合共最少48小时;至於每间中心的开放时间和节数,则由中心在符合协议的情况下而自行编定。

  附属场地为中心的一部分,受政府津助向公众人士提供服务,该场地同样须遵从善用资源及方便使用者的原则,开放时间亦应符合协议的规定。如附属场地因面积细小或特别情况而影响其运作,机构可与社署商讨调整其基本服务规定,包括运作方式和时间。各中心亦可以因应服务情况编配人手。

(四)自二○○三年重整长者地区支援服务以来,政府一直密切留意服务的发展,并因应情况增拨资源。例如於二○○七至○八年度,政府便向中心增拨资源,供每间中心增聘一名社工,以加强其外展服务。另外,政府亦将於二○一三年在九龙城的启德发展区增设一间中心。社署会一如既往,持续检视中心服务,以回应服务需求。



2012年5月30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3时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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