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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今日(五月九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吴霭仪议员的提问及公务员事务局局长俞宗怡的答覆:
问题:
政府在二○一二年一月十六日向本会政制事务委员会提交有关设立候任行政长官办公室(候任特首办)计划的文件中,其中人手编制方面,列明特别助理职级的人员数目只有一名,属非公务员的特别任命。然而早前有传媒报道,候任特首拟将特别助理一职安排由三位人士出任。其中一位人士於二○一二年四月十二日向传媒证实,她已经以非公务员合约受聘於候任特首办,出任公共关系主任一职。这个职位并不存在於候任特首办的原有编制之内。有市民指出,将一个职位分拆由多人出任,不论是否涉及额外公帑,也不符合政府原先的公帑运用安排,违反政府人员的编制制度。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将上述特别助理一职位分拆成多个职位后,受聘出任该等职位的人士,是否属於政府人员;
(二)有否评估将单一职位分拆成多个职位的做法是否违反政府人员的编制制度;若评估的结果为是,政府会如何跟进;若评估的结果为否,原因为何;及
(三)政府有否评估将单一职位分拆成多个职位这种做法可能带来的影响;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就梁议员代吴议员提出的三部份问题,我的综合回覆如下。
在第四任行政长官选举前两个多月,即本年一月十六日,当局向本会政制事务委员会会议,介绍设立候任行政长官办公室(候任特首办),并在会前提交文件。根据该文件,当局在参考外国经验及考虑本地实际情况后,计划成立候任特首办,在第四任行政长官当选后,即本年三月二十五日,正式运作,到本年六月三十日结束。
上述文件提到当局预计候任特首办需要协助候任行政长官进行几方面的主要工作,包括在短时间内组建新一届政府的政治领导团队;在候任行政长官竞选承诺的基础上,筹备制订新政府的施政计划;与现届政府做好交接安排;以及广泛联系社会各界。因此,候任特首办需要熟悉政府内部运作的公务员,亦需要熟悉候任行政长官政纲及施政理念的非公务员雇员,以有效协助候任行政长官,确保新旧政府交接畅顺。
由於当局在规划候任特首办的人手安排时,第四任行政长官选举还未进行,因此当局未能与候任行政长官作出任何商讨,而只能基於上述考虑,评估候任特首办可能需要的人手,即载於政制事务委员会文件内的26个职位,当中除候任行政长官办公室主管及特别助理属非公务员的特别任命外,其余是公务员职位,从内部调派人员出任,但保留弹性,如候任行政长官认为有需要,也可以从政府以外聘用。委员会文件亦特别提出,如候任行政长官认为候任特首办在人手方面有更大的需要,我们会加以配合。
候任特首办成立后,根据候任行政长官的实际工作需要,我们调派了28名公务员到候任特首办工作,并同意除原先的两个非公务员特别任命(即候任行政长官办公室主管及特别助理)以外,候任特首办可增设两个项目主任及一个公共关系主任的非公务员职位,直至本年六月三十日止,以配合候任行政长官在人手方面的需要。出任增设的非公务员职位的人员都属於政府人员。
扼要来说,当局批准候任特首办增设三个非公务员职位,而不是将特别助理一职分拆成几个职位。我们得悉在考虑其运作安排及需要后,候任特首办暂无计划聘请人员出任特别助理职位。
多谢。
完
2012年5月9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2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