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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一题:雇员补偿联保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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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五月二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黄定光议员的提问和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张建宗的答覆:

问题:

  有业界人士向本人反映,目前不少中小型企业(中小企),尤其是运输业等行业,为雇员投购工伤补偿保险(劳工保险)时,都面对保费剧增、保费高昂或者难以投购的问题。他们指出,他们沿用的保险公司因为风险成本问题不肯继续承保,其他公司亦不肯接受投保,或者收取极高昂的保费费率,而市场上提供劳工保险的公司数目不足。他们又指出,现有的雇员补偿联保计划(联保计划)就算可以为雇主提供最终的投购保险渠道,雇主仍然难以负担其费用,这些问题大大增加了经营成本,令中小企难以生存。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当局会否考虑放宽联保计划的申请资格,以及调低保费费率;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二)当局会否重新考虑设立中央雇员补偿保险计划;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三)当局会否推出其他具体措施,协助中小企雇主面对劳工保险投购难及保费贵的问题;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根据《雇员补偿条例》第40条,所有雇主必须投购雇员补偿保险(俗称「劳保」),以承担雇主在《雇员补偿条例》及普通法方面的法律责任,否则不得雇用雇员从事任何工作。目前本港有50多家保险公司可承保雇员补偿保险,各家保险公司会因应市场状况,以及它们本身的承保方针,而决定承保不同行业的雇员补偿保险业务。保险公司并会根据承保之风险,主要是意外率及索偿金额等来厘定保费费率。然而,根据保险业监理处(保监处)的统计数字显示,雇员补偿保险在过去多年出现承保亏损,主要是因为雇员补偿保险市场竞争激烈,加上巨额工伤索偿支出,更有个别雇主蓄意虚报或少报雇员数目、薪金和工人类别(例如将风险高的技术人员虚报为风险低的文职人员),导致在过去多年来均持续录得承保亏损。因此承保的保险公司须调升保费率至较合理和可持续水平。

  现就黄定光议员问题的三个部分,回覆如下:

(一)「雇员补偿联保计划」(联保计划),是在二○○七年成立,目的是协助在投购雇员补偿保险方面遇到困难的雇主,为他们提供所需的保险保障。雇主只要符合以下要求,便可参与联保计划:

(i)雇主曾被最少三家经营雇员补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拒绝其投保申请,而被拒投保的理由并非是雇主欠交保费,或者不符合法定职业健康及安全等核保条件;或

(ii)雇主虽获有关保险公司接受承保,惟提供的保费费率报价较联保计划所订的高风险行业的相关保费费率超出30%或以上。

  如果有个别雇主在投购保险方面遇到困难但未能符合上述要求,雇员补偿联保计划管理局和香港保险业联会亦会尽力提供协助。

  在保费方面,联保计划设有加减费率机制,根据雇主过往的职业安全及健康表现和采取的预防风险措施等因素调整费率。此可加可减机制有助推动雇主采纳良好职业安全及健康措施,从而减低在工作时发生意外的风险。

  雇员补偿联保计划管理局(联保管理局)会根据相关资料厘定高风险行业,并由独立精算师制定各高风险行业的保费费率基准。同时,联保计划每年都会为保费费率基准作出检讨。

  过去的经验显示,联保计划运作畅顺。计划自二○○七年五月一日成立起截至二○一二年三月底共收到218份申请书,其中50份已获该计划提供雇员补偿保险保障(注一);64份尚在审核中;2份由雇主撤回;2份因不属雇员补偿保险而被拒绝申请,其余100份申请最终获其他保险公司提供雇员补偿保险保障。

  联保管理局会因应实际经验,改善计划的运作,并积极向在投购雇员补偿保险方面遇到困难的雇主提供协助。

(二)香港现行的雇员补偿制度主要是以《雇员补偿条例》为基础的雇主个人负责制,雇主必须根据法例规定向获授权的保险公司投购雇员补偿保险,以保证雇主有能力向因工受伤的雇员支付在《雇员补偿条例》下的补偿及法院就普通法裁定的赔偿。现行的制度同时鼓励雇主采取积极措施预防工伤意外,因为雇主所需缴纳的保费与其过往的职业安全及健康表现及采取的预防风险措施等有直接关系。

  同时,为了回应公众对於有雇主可能无法投购得雇员补偿保险及一些高风险行业保费上升问题的关注,保险业界於二○○七年五月推出联保计划,作为雇员补偿保险的后援市场,向难以购得雇员补偿保险的雇主提供协助。

  我们认为,经过多年来不断的完善和优化,现行的雇员补偿制度已能为雇员提供全面及合适的保障。由於设立中央雇员补偿保险计划会对雇主、雇员及保险业有深远的影响,我们必须审慎处理。加上现时的私营模式运作良好,有关制度较切合香港现时的环境,故不应作出重大改变。我们会继续与相关人士及机构联系,以确保现行制度更趋完善。

(三)就协助中小企雇主面对雇员补偿保险投保困难及保费高昂方面,保险公司的保费水平是透过自由市场调节而决定,《保险公司条例》第26(3A)条规定,保监处不能干预保险公司的保费率。虽然如此,我们非常明白雇员补偿保险保费上升对中小企雇主的影响。据我们了解,代表保险公司的香港保险业联会(保联)一直与不同行业代表或商会有紧密接触,听取意见,并致力加强对投保人的服务,其中包括於二○○七年成立联保计划,协助在投购雇员补偿保险方面遇到困难的雇主,为他们提供所需的保险保障。保联及联保管理局亦会按需要与中小企雇主及代表会面,如在过去一年多次与搭棚、清洁及回收业接触,让各方加强沟通,听取业界的诉求。

  举例来说,由於早前运输/物流、清洁及回收行业向政府及保险业界反映在投购雇员补偿保险方面遇到困难,经各方坦诚及深入商讨后,联保管理局同意发出3至6个月的短期保单,以让业界有更多时间与个别保险公司商讨保单条款及保费费率。联保管理局其后更於二○一二年四月一日起将这些行业列为高风险行业,并委托独立精算师订出保费费率基准,以方便这些行业的雇主投购保险及计算保费成本。

  此外,保联及联保管理局亦会加强与高风险行业雇主代表沟通,积极了解有关行业的运作模式。从改善职业安全和风险管理措施及雇主保存完善的员工薪金记录手,保险公司可以更准确评估风险,厘定保费水平。

  我重申,政府各有关政策局及部门会继续积极与业界携手合作,打击保险诈骗及包揽诉讼等不法活动,劳工处亦会透过执法、培训及宣传三管齐下的策略,提高职业安全的意识和水平,防止意外;冀能减低有关的保险申索,从而使保费率有下调的空间。

注一:雇员补偿联保计划管理局所接受投保的50间公司当中,34间来自棚业、九间来自回收业、两间来自清洁/灭虫业、一间来自运输业、一间来自建筑机械业、一间来自饮食业、一间来自汽车维修业及一间来自贸易业。



2012年5月2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3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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