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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八题:在公共屋恏展示宣传品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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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五月二日)立法会会议上黄毓民议员的提问和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郑汝桦的书面回覆:

问题:

  据悉,房屋署(房署)自本年3月开始阻止区议会议员(区议员)或政党在公共屋恏张贴以「特首堕落」字眼为标题、呼吁市民参加本年的「六四游行和烛光集会」,或以「捍徖廉洁香港,维护核心价值」为题的海报,与以往房署批准张贴海报的标准不同。房署职员更曾经撕去反对港铁加价和批评候任行政长官的海报。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房署在改变以往批准张贴海报的标准前,有否知会相关区议员和公共屋恏居民;若否,原因为何;

(二)房署的上述做法与决策局、行政长官办公室或候任行政长官办公室的指示是否有关;及

(三)房署审查海报内容有何法律基础;若没有任何法律基础,会否重新让相关的区议员及政党张贴上述海报?

答覆:

主席:

  房屋署一向致力於为所有公共租住房屋(公屋)居民提供一个安全、清洁和宁静的环境,并一直以居民的利益为依归。房屋署在屋恏公共地方设置布告板,目的是提供一个方便的渠道让立法会议员、区议员、非政府组织和居民团体展示宣传品(包括宣传海报),让居民获得有关服务、活动和一般公众关注的资讯。

  有关展示宣传品(包括宣传海报)的安排自1999年起实施,一直都运作畅顺。根据现行的安排,宣传品的内容须属资讯性,以提供福利或服务为原则及非牟利性质;不含有违法、不雅、诽谤或影射的信息。在提供予申请人的通告中亦明确列出这些要求。

  房屋署是本中立、透明和公平的原则来处理展示宣传品的申请。所有符合既定安排的申请均会获得批准。

  然而,公共屋恏内布告板可供使用的空间毕竟有限,房屋署必须订定一套使用守则,以确保布告板的可用空间得以公平分配,让合资格人士均享有同等发放资讯的机会。

  在2011年,房屋署接获个别人士的投诉,指曾有宣传品对他作出恶意批评。为了坚守宣传品不应该被用作批评任何立场的人士的基本原则,房屋署在2011年7月厘清有关安排的使用守则,清楚说明宣传品不可对个别人士或团体有负面或贬斥评语。这做法亦符合房屋署设置布告板一向的目的,便是要提供一个简便的资讯平台。这些布告板并不是用作批评个别人士或团体;或让个别人士或团体互相批评。

  我现就问题的三个部分回覆如下:

(一)及(二)自1999年起实施以来,房屋署并没有改变展示宣传品的安排以及处理有关申请的原则。房屋署亦一直秉承公开、具透明度、公平及公正的原则,不偏不倚地处理所有展示宣传品的申请。

  我们注意到有个别公共屋恏在处理展示宣传品的申请时出现一些不一致的情况,以及有个别申请并没有以一贯的方式处理。经调查后,房屋署发现这些情况是由於有个别屋恏管理职员(尤其是外判管理屋恏)因刚新接手工作而未能即时熟习有关处理展示宣传品的指引,这与任何决策局、行政长官办公室或候任行政长官办公室无关。

  另外,房屋署已加入了一项新措施以尽量避免不一致的情况再次出现。凡宣传品具有争议性的内容,相关的屋恏办事处须将有关申请提交房屋署总部的房屋事务经理审批。另外,如申请人不满意审批结果,他们可要求将个案交由总部的总房屋事务经理覆检。

(三)在管理公共屋恏时,房屋署有责任为所有公屋居民提供一个安全、清洁和宁静的居住环境,并以居民的利益为依归。然而,公共屋恏内布告板可供使用的空间毕竟有限,为确保布告板的可用空间得以公平分配,并让合资格人士均享有同等发放资讯的机会,房屋署有权并有需要制订适当的指引来规管宣传品的展示。正如上文所述,只要宣传品的内容符合既定的原则,有关宣传品一般都会获得房屋署批准展示的。



2012年5月2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1时2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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