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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食物及生局局长周一岳今日(四月二十五日)在政府总部西翼大堂就内地孕妇在港分娩事宜会见新闻界的答问全文(中文部分):
记者:现时核实文件真确性(的责任)是否落在私家医院方面?
食物及生局局长:我们认为一对夫妇如打算在香港产子,证实其婚姻关系,以及丈夫的永久居民身份,均是他们自己的责任。我们要求的文件基本上很容易(准备)得到,(他们)应该持有结婚证明书,如持有香港结婚证明书,便无需内地公证处公证,因入境处可作核实。如(有关人士)在内地结婚,因内地各省各市(签发)的婚姻证明书有不同格式,现时亦没有中央名册可供查阅。因此,他们一定要经内地相关的公证处证实他们的婚姻证明书。我相信他们需要一些时间去做这方面的准备,如果他们经常在内地,应该可以做得到这方面的工作。最重要的是,他们两人均要签署同意书,授权政府可以抽查或审核任何我们怀疑的个案,令我们确保不会有人冒认或用其他方法把一些「双非」孕妇变为「单非」孕妇。
记者:刚才提及生署会加强抽查,会如何抽查?若(有关孕妇)到医院时才发现是「双非」,而不是「单非」,责任谁属?医院有没有责任?
食物及生局局长:能够证实他们自己的身份和婚姻关系,应由有关的夫妇自己负责。在这情况下,我认为香港的丈夫有最大责任,所以一定要他作宣誓。如他发假誓,会犯了刑责。根据现时法例,发假誓最高的刑罚是判监七年。如他作一些虚假的证明或资料,惩罚可以为入狱十四年。我相信香港男士不会为此被人利用。
记者:是否有考虑过,他们在预约床位时所面对的是医院职员,医院方面可能有责任?另外,会如何抽查?
食物及生局局长:医院会要求他们提供所有文件,刚才已说过,有四份文件,譬如同意书,要在医护人员面前签署,资料会交予生署核实。如有怀疑个案,我们一定会跟进。
记者:(有关明年是否仍可以区分「单非」孕妇?如果是这样,公立医院是否亦可区分「单非」孕妇?二○一四年可以接受「单非」孕妇?)
食物及生局局长:我现在说的「单非」孕妇,基本上会在二○一二年分娩,我们有责任在现届政府作出决定,特别有些「单非」孕妇可能在七月一日前已临盆。因此,我们在这方面一定要作出决定。这个决定和考虑,其实我们在年初已开始(研究)。今年三月时我们在立法会事务委员会曾讨论过,很多立法会议员要求我们对「单非」孕妇有额外照顾。这方面我们认为是需要做的,当然,研究这政策时,我亦知会了候任行政长官,告诉他我们会这样做。
记者:为何公立医院不接受「单非」孕妇预约分娩,而要私家医院提供服务?
食物及生局局长:公立医院二○一二年的分娩配额已用尽,故现阶段不会占用公立医院的服务量。但如二○一三年香港整体分娩数字可以受控,停收「双非」孕妇(预约分娩)后,可能会有多些本地孕妇选择到私家医院(分娩)。这样公立医院可能会腾出空间,我们需要时间检视进展,以作有关方面的决定。
记者:有「单非」孕妇反映,私家医院的收费比较高,她们未必能负担。价钱方面可否酌情处理?如何协助她们?
食物及生局局长:很多私家医院会视乎病人或孕妇的负担能力去决定收费,即使是本地孕妇,我们亦无监管私家医院的收费。我们认为不应在这方面给予(私家医院)任何指导,但他们亦会留意市场的需要,如他们不照顾这类孕妇,亦不会有额外(分娩)配额以接收其他孕妇。
记者:就生署进行抽查,会否增加人手?另外,内地省市签发的结婚证明书可能规格不一,会否造成很大漏洞?
食物及生局局长:生署会检视怀疑的个案,并因应需要作出有关方面的决定。由今年至年底,我们预计有百多个甚至更多这类「单非」孕妇,如(「单非」孕妇来港分娩)数字大大超出现时的预测,当然会调配多些人手跟进个案。我们亦会留意一些(例如)将於六月、七月临盆的内地产妇,但其结婚证明书显示(结婚日期)为五月,即她临盆前才结婚,这些个案我们便要小心,究竟他们是否真的是两夫妇,这类(个案)便需要跟进。当然我们不能作胡乱揣测,但任何怀疑的个案,我们都会跟进。
记者:早前曾指核实身份方面很困难,为何现在又能做到?会否担心内地省市签发的结婚证明书规程不一,可能有大量内地孕妇(伪冒「单非」孕妇)以取得床位?
食物及生局局长:过去我们曾说,我们不能即时鉴定内地孕妇的婚姻关系,即使她们有内地结婚证明书,未必能确定每张(结婚证明书)也是真确。现今社会复杂,证明书可能是虚假的。在香港结婚的人士,他们有香港结婚证明书,我们很容易作核实,无需公证行去处理。但内地每个省市(签发的结婚证明书)可能也有不同,因此必须由内地公证处就有关方面作核实后,我们才可承认证件(的真确性)。同时,我们要确保香港的丈夫有一定责任,故一定要他宣誓,证明他已与有关女士结婚,以及其证明书是真确的,这些都是应该做的。至於为何过往未能(做到核实工作),因未研究到全套方法,我认为现时这方法大致上可行,但实施时是否完全没有漏洞,现阶段我亦不敢说。但我认为必须这样做,因有些(单非孕妇)快将临盆。
记者:刚才提及内地省市签发的结婚证明书可能不一,私家医院在执行时,如未能分辨真伪,应如何处理?是否有权因怀疑结婚证明书为伪造,而拒绝接受有关孕妇?
食物及生局局长:如孕妇持有香港结婚证明书,私家医院方面便不用特别作出核实,只需将文件交予生署,生署可作抽查核实。如果是内地结婚证明书,一定要经内地公证处公证,以确认这是他们的结婚证明书。当然,我们会在适当的时间进行抽查或与内地有关当局跟进。我们已要求提供(结婚)证明,同时亦要作出宣誓,并签署同意书容许我们跟进调查其身份及结婚状况,这已有足够保障。但是否有百分百的保障,现阶段不敢断言做得到,因为社会很复杂,有些人可以不顾任何责任做事,我们一定要监察整个系统运作,再作跟进。
记者:若私家医院不跟从既定程序,例如没有收取所需文件而收非本地孕妇,私家医院需负上什么责任?
食物及生局局长:若私家医院这样做,当然需视乎其做法。任何医生在诊症时需向「双非」孕妇说明她将来未必能在香港分娩,他(医生)有责任向病人坦诚。若他不这样做,可能会违反专业守则,故在这几方面也需监察。至於私家医院不做这方面的工作,我看不到他们有任何理由不合作,因为我最近与他们商讨,他们大致上同意这做法,认为可以处理。很多内地孕妇来港(分娩)是为了居留权,这问题是迟早亦需要解决。
记者:与私家医院只有君子协议?没有权责?
食物及生局局长:需视乎每个个案而定。若有病人看病,有时候医生不会理会其身份而替她诊症,故需视乎情况而定。
记者:私家医院可以预留多少床位予「单非」孕妇分娩?
食物及生局局长:以私家医院的服务量而言,过去可处理40,000多个分娩个案,包括内地及本地孕妇。来年,这数字必定会大量减少,我相信不需要怀疑他们处理「单非」孕妇的能力。
记者:该四间医院在今年剩余的时间可以提供多少床位予「单非」孕妇?
食物及生局局长:根据我们的估计,相信有100至200个案,私家医院的床位肯定足够。
记者:若私家医院错误接收「双非」孕妇,会否负上刑事责任?
食物及生局局长:现时的条例没有限制他们的做法,但在二○一二年,我们已与私家医院达成协议,只可接收已获发「预约分娩服务确认书」的内地孕妇。在二○一三年,他们亦同意不会再接收(「双非」孕妇),我们亦不会再发出「确认书」,故相信即使有(内地)孕妇冲关来香港医院分娩,相信这数字也会很少,但最重要还是要解决居港权的问题。
记者:(有关美国加州疯牛症个案对香港有没有影响)
食物及生局局长:食物安全中心会密切跟进这个案。香港现时有进口美国牛肉,但只是无骨牛肉及三十个月以下的牛只。所有进口香港的牛肉均有生证明,列明牛肉在哪里生产、出自哪个屠场及加工场等,可作出跟进。我们认为暂时没有需要作任何的限制,但会密切留意这方面的发展。
(请同时参阅谈话内容的英文部分。)
完
2012年4月25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20时3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