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为港人的内地孕妇获私家医院提供分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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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物及徖生局局长周一岳今日(四月二十五日)表示,经政府与私家医院商讨后,私家医院愿意为今年有意在港生产但未能预约床位,丈夫为香港永久居民的内地孕妇(单非孕妇)提供分娩服务。

  周一岳重申,政府在今年初已开始研究如何有效区分单非孕妇的机制和具体安排,期间一直与私家医院保持联络,商讨如何能为单非孕妇提供分娩床位。

  政府较早前已宣布,二○一三年所有公立医院的产科服务,须把全部床位预留供本地孕妇使用以及接收私家医院转介的紧急个案,故不会接受非本地孕妇预约分娩服务。徖生署亦不会向丈夫为非港人的内地孕妇(双非孕妇)签发二○一三年在港生产的「预约分娩服务确认书」(确认书)。私家医院昨日已表示一致同意停止接受明年双非孕妇的分娩预约。

  周一岳表示,政府了解有部分单非孕妇希望在港分娩,但仍未能在今年内预约床位,而社会普遍有共识,政府应尽可能为她们提供协助。

  他说:「经商讨后,现时至少有四间私家医院,分别是浸会医院、宝血医院、仁安医院、圣德肋撒医院,能够为这些单非孕妇提供床位。」

  「我们初步估计,由现在至年底,将有百多名这类个案,私家医院将有足够分娩服务名额,以满足这些孕妇的需求。有需要时,徖生署会向愿意接收这些单非孕妇的私家医院签发相应数量的额外分娩服务配额。」

  「我们认为单非孕妇假如选择在香港分娩,她本人及其配偶有责任证明他们的身份及婚姻关系。」

  为了防止出现伪冒单非孕妇以图在港分娩的情况,所有有意在港分娩的单非孕妇,在向私家医院预约床位时,须向私家医院提交以下证明,以核实其身份:

(一)香港结婚证明书;或经内地公证处公证内地结婚证明书;
(二)港人丈夫的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证正本;
(三)港人丈夫就结婚证明书的真确性及/或两人婚姻关系的宣誓书;及
(四)夫妇二人签署的同意书,授权有关当局向内地有关部门查核他们的内地结婚证明书。

  私家医院将根据单非孕妇提交的文件发放「确认书」,徖生署会密切监察及进行抽查,若有怀疑个案,将会转介执法机关跟进。

  由於一些快将临盆的单非孕妇,可能未能在未来数周内及时向私家医院提供内地公证的结婚证明书。政府将们会酌情容许预产期在五月底前的单非孕妇及其丈夫先进行宣誓及提交身份证明、签署同意书,取得「确认书」后,再尽快补交经公证处公证的内地结婚文件。至於今年稍后及明年初才分娩的单非孕妇,必须先提交所需文件,才会获发「确认书」。

  与此同时,徖生署会去信各私家医生,特别是妇产科医生,提醒他们假如有内地孕妇要求提供服务时,须向她们清楚说明双非孕妇将不可以预约二○一三年的产科床位,亦不会获发「确认书」作入境之用。

  他说:「过去三年,我们每年平均处理六千宗单非孕妇分娩个案。来年,私家医院在停收双非孕妇的情况下,理应有足够的人手及设施,在优先服务本地孕妇后,照顾怀孕的港人内地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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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会密切监察这措施在运作上是否畅顺,假如证实可行,可以为下届政府在制定来年有关处理单非孕妇来港分娩的政策时,作为参考。」



2012年4月25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8时2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