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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九题:公屋轮候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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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四月二十五日)立法会会议上李华明议员的提问和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郑汝桦的书面回覆:

问题:

  近年本人接获不少四人或以上正申请租住公屋的家庭投诉轮候时间很长,迟迟未获编配公屋单位,就算家有长者也未能於三年内获编配公屋单位,更遑论长者优先配屋。政府今年二月在回覆本会议员的质询时表示,现时仍有不少对大型公屋单位的需求,而可容纳家庭人数较多的大型公屋单位的供应仍然紧绌。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三年,每年当局编配多少个大型公屋单位予四人或以上家庭申请者;获编配单位的四人或以上家庭的平均轮候时间为何,有多少轮候超过三年;如没有相关数字,原因为何;

(二)现时在公屋轮候册上有多少个四人或以上家庭申请者(并按轮候时间少於三年,三年至少於四年,四年至少於五年及五年或以上提供分项数字);如没有相关数字,原因为何;

(三)当局会否透过每年一次的公屋轮候册住户统计调查,搜集公屋轮候册上四人或以上家庭申请者的轮候时间的资料;如否,原因为何;

(四)根据当局估计,未年五年每年有多少个新建或翻新大型公屋单位可供编配予四人或以上家庭申请者,并按地区提供分项数字;及

(五)当局有何方法加快提供大型公屋单位(包括会否检讨现时的建屋安排,增建多些大型公屋单位),以供编配予四人或以上家庭申请者?

答覆:

主席:

  政府及香港房屋委员会(房委会)以维持一般轮候册申请者(配额及计分制下的非长者一人申请者除外)的平均轮候时间於大约三年左右为目标,为未能负担租住私人楼宇的低收入家庭提供公共租住房屋(公屋)。我就李议员的问题回覆如下:

(一)至(三)在2008-09、2009-10及2010-11年度,分别有约4 700、2 900及2 700个单位编配了给轮候册上住户人数为四人或以上的申请者。

  有见及社会人士对轮候册申请者的轮候时间的关注,尤其是轮候时间超过三年的申请,房委会於二○一一年进行了一次详细分析,包括人手翻查有关纪录,以了解轮候时间较长的申请人的情况。根据当时的资料,截至二○一一年六月底,轮候册上共有约24 800宗住户人数为四人或以上的申请,当中,轮候时间为三年或以上而未获编配机会者分布如下:

截至二○一一年六月底轮候册上轮候时间为三年或以上而未获得编配机会的四人或以上申请
三年至少於四年  2 800
四年至少於五年  1 800
五年或以上     600

注:数字四舍五入至最接近的百位。

  分析结果亦显示,在二○一○年七月至二○一一年六月期间获得安置的一般轮候册申请者中,有超过一半於两年内获得首次编配,而大部分於三年内获得首次编配。

  至於在轮候三年后才获得首次编配机会的已获安置一般申请者,分析显示他们绝大多数选择市区或扩展市区的公屋单位。这反映了市区和扩展市区的单位一般都较受申请者欢迎,因此选择这两个地区的轮候册申请者,相对於选择其他地区的申请者而言,轮候时间可能较长。同样,轮候册上轮候时间逾三年但仍未获得编配机会的一般申请者大多数亦都是选择市区和扩展市区。

  我们亦关注到轮候时间特别长的一般轮候册申请者。研究结果显示该等申请者中,约超过一半涉及各种特殊情况,包括取消时段(期间申请者不符合安置资格,但若扣除他们的取消时段,实际上他们的轮候时间会较短)、及由於医疗或家庭因素而指定编配地点等。

  我们会继续密切监察公屋轮候册申请者的轮候时间,特别是轮候时间较长的申请人的情况,并适时向房委会汇报轮候册的情况。

(四)及(五)在新建公屋单位方面,由2011-12年起的五年期内,房委会共会兴建约75 000个公屋单位。当中约有一半的新建单位为一睡房/两睡房单位,可供编配予较大的家庭。至於翻新公屋单位方面,则须视乎未来回收单位的数目及种类而定。

  为回应公屋申请人对较大单位的需求,房委会会在回收公屋和新建公屋两方面做工夫。

  在回收公屋方面,房委会在二○一○年十月决定优先处理约2 500户属较为严重而无长者或残疾人士的宽敞户,相信有助增加较大公屋单位的供应。

  至於新建公屋方面,房委会会继续定期根据轮候册上各类申请者的家庭人数分布、人口推算、住户组成推算等,来订定新建单位大小组合的分布,以满足不同住户人数的申请人的需求。



2012年4月25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1时5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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