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最低工资水平的检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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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最低工资委员会发出:

  最低工资委员会(委员会)最迟将於本年十月底,就法定最低工资水平向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提交建议报告。委员会会全面、客观及持平地检讨法定最低工资水平。

  在考虑委员会进行检讨及提交报告所涉及的工作及时间后,行政长官已根据《最低工资条例》,要求委员会於本年十月三十一日或之前提交法定最低工资水平的建议报告。

  委员会按以数据为依归的原则研究法定最低工资水平。在进行检讨时,委员会除参考「一篮子指标」的相关数据外,亦需详细分析工资分布数据及其他调查所得的资料,作出影响评估,以及考虑社会各界的意见,以建议恰当的法定最低工资水平。

  委员会的职能,是向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就法定最低工资水平提供建议。在执行其职能时,委员会需要在防止工资过低与尽量减少低薪职位流失的目标之间,取得适当平衡;并要顾及维持香港经济发展及竞争力的需要。



2012年4月12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8时5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