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及公司董事因迟付薪金及未有履行小额薪酬索偿仲裁处判令被判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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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艺室内设计顾问有限公司因违反《雇佣条例》有关支付工资的规定,并违反小额薪酬索偿仲裁处判令,该公司及其董事同被劳工处检控,今日(三月十三日)在粉岭裁判法院各被判罚款三万五千元,合共罚款七万元。
上述公司没有按照《雇佣条例》规定,在工资期届满及雇佣合约终止后七天内支付工资予一名雇员,涉及款额约五千七百元。此外,上述公司亦没有按照《雇佣条例》规定,在小额薪酬索偿仲裁处判令的日期后十四天内支付款额予该名雇员,涉及款额约六千九百元。
该公司没有按法定期限支付工资及没有根据小额薪酬索偿仲裁处的判令须支付的款项的罪行,是在该名董事的同意、纵容或归因於他的疏忽下犯有的,故该名董事亦被定罪。
完
2012年3月13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6时3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