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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草垄及蚝壳围发展审批地区草图获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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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已核准马草垄及蚝壳围发展审批地区草图。

  城市规划委员会(城规会)发言人今日(三月二日)说:「该核准图为马草垄及蚝壳围地区提供规划指引,并协助当局实施发展管制,以便当局在制订分区计划大纲图前,仔细分析有关地区的土地用途模式,研究基础设施,并审慎考虑各项发展方案。」

  规划区占地约553公顷,北面以深圳河为界,东临罗湖站和香港铁路(东铁线),南至凤岗山,西抵大罗口。

  该区的整体规划意向是要加强自然保育,推动可持续的生态旅游及跨境发展;保存良好的农地作农业或休闲农业用途;以及保护现有文物和历史建筑。

  鉴於蚝壳围鱼塘具有生态及保育价值,是后海湾湿地生态系统不可或缺的部分,占地约246.32公顷的蚝壳围地区(落马洲河套区东面至料镻)划作「非指定用途」地区,作为过渡措施,以待拟备分区计划大纲图。

  约6.33公顷的土地划为「乡村式发展」地带,为现有的认可乡村和适宜作乡村扩展的土地划定界线。

  约6.87公顷的土地划为「政府、机构或社区」地带,以配合当地居民及该区人口的需要。

  鹧鸪坑西面的一个占地约9.15公顷的小圆丘划为「其他指定用途」注明「生态旅舍」地带,以生态旅舍的模式,发展层数少的低密度度假式住宿设施,藉此推广可持续发展的旅游;而占地约5.47公顷的罗湖练靶场则划为「其他指定用途」注明「练靶场」地带。

  约38.42公顷的土地划为「农业」地带,以保存和保护良好的农地、农场和鱼塘,以便作农业用途。

  约217.75公顷的土地划为「绿化地带」,涵盖马草垄、大石磨及鹧鸪坑的林地和长满植物的山坡,以及认可的原居民墓地。根据一般推定,此地带不宜进行发展。

  约10.81公顷的土地划为「自然保育区」,涵盖河上乡鹭鸟林与周边的次生树林,以保护和保育鹭鸟林和相关生境的生态价值,以及限制在鹭鸟林毗邻地区的进一步发展。此外,梧桐河以西数个鱼塘亦划为「自然保育区」地带,以反映这些鱼塘具保育价值。

  马草垄及蚝壳围发展审批地区核准图编号DPA/NE-MTL/2,现置於城规会秘书处、位於北角及沙田的规划资料查询处、沙田、大埔及北区规划处、北区民政事务处、上水区乡事委员会及打鼓岭区乡事委员会,让市民於办公时间内查阅。

  核准图复本现於北角及油麻地地图销售处发售。市民亦可於城规会网页(www.info.gov.hk/tpb)浏览该图。



2012年3月2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6时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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