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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谈话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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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谭志源今日(二月六日)下午出席香港广东社团联会新春酒会前回应记者提问的谈话全文:

记者:会否修改《基本法》,以解决「双非孕妇」问题?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正如我在上星期向大家提过,行政长官现已提出数项行政措施,会在这数个月内一一处理。就很多内地人士使用香港的设施,对香港资源等衍生的问题,我们是高度重视的,亦需要一些即时的措施来应对。社会上有很多短、中、长期的措施建议,特别是中、长期的,牵涉是否要透过释法,或是透过修改《基本法》来处理。我在上星期已向大家说过,若要修改《基本法》,根据《基本法》第一百五十九条所牵涉的程序,所需时间会比较冗长,而有关步骤亦较复杂,未必可以在「一时两间」应付我们目前所面对的问题。至於就是否要释法方面,大家都知道,这件事情的背景是与多年前的一宗案件的判决有关的,所以,我们要从很小心和很谨慎的角度来考虑。若我们真的要引用《基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来释法的话,这在社会上也不是没有争议的。我亦留意到在社会上,自从有团体或政党提出表示要解释或修改《基本法》时,社会上也有不同的意见。所以,我相信若要引用《基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或第一百五十九条的话,是需要社会上有主流共识的,因此我们会小心行事。但在目前,有什么可以做的我们都会做。举例说,我们藉广东省省长来香港的机会,亦有向他提出这方面的问题,希望在源头处理这问题时,可以得到他们的配合和合作。

记者:希望在源头方面如何协助?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举例说,行政长官提出的数项措施中,有些是关於跨境的中介公司或人士的,若内地方面能够配合,会是一件好事。在省长的层级,我们有向他提出,而省长亦知道这是香港关注的问题。我们会继续通过已建立的机制,与内地有关的单位就这方面进行商讨。

记者:政府是否倾向释法或是修改《基本法》?政府现时的倾向是如何处理?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我们暂时仍未去到这一步,但若纯粹是从时间性和程序的复杂性来说,当然修改《基本法》会需要较长时间,其程序亦是复杂的。我相信若要成事是需要经过十分漫长的程序和时间的,未必可以即时应付我们所面对的问题。这是我们现时的取态,我们会继续留意社会上不同人士的意见。虽然我在过去数天刚刚到了台湾访问,但我在台湾期间也留意到香港的新闻,有些法律界人士提出了新的想法和一些新的提议,包括一些不需要释法或修改《基本法》的做法。我们会一直留意社会上不同的建议,并会纯粹从我们的宪制和法律程序上,看看哪些是最适合的做法。

记者:就行政措施要实施多久才考虑适合与否方面,有没有时间表?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我们现在看这问题是没有所谓「时间表」的。我们会因时制宜,如有需要,会再增加或维持行政措施,我们一定会这样做。当然,我刚才亦已说过,除了这方面的即时行政措施外,社会上有另一些更为根源性的建议,正是刚才大家所问及的,是否要释法、修改《基本法》等。就这方面,我们会继续留意社会上的意见。

记者:现时研究主要是从哪些方面入手?有什么地方会特别留意?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大家都知道,这件事的背景是大约在十至十一年前一宗案件的判决。现时,我们的研究除了是从社会资源方面、香港社会的承担等能力外,若牵涉到法理方面,必须详细研究。因为正如我刚才所说,无论是释法或是修改《基本法》,都必定要有一定的法理理据和基础,方可行事。在行事时,社会上亦需要有主流的共识予以支持方可。若我们贸然地做一件事,而社会上并没有主流共识的话,会在社会上引起不必要的争议或矛盾,这都是我们不希望见到的。所以,就这事宜,至今日为止,我们暂时仍是在小心聆听和考量社会上的意见,从法理的基础、宪制的程序和安排、时间性和争议性等数方面来看。



2012年2月6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7时2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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