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安中心公布腌制水果及蔬菜含防腐剂调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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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物安全中心(中心)最近进行一项专项食品调查,评估腌制水果及蔬菜中使用防腐剂的情况。中心今日(一月二十日)公布调查结果,在检测的四百五十个样本中,一个样本不及格,整体合格率为百分之九十九点八。

  中心发言人说:「中心去年十月至十一月期间,从市面不同零售点(包括超级市场、杂货店、小食店、街市及食肆)抽取了脆瓜、萝卜、咸菜、荞头、姜片和辣椒等腌制蔬菜样本,以及芒果干、菠萝干、提子干、杏脯、梅干、干苹果圈、酸甜蜜桃和橄榄等腌制水果样本,作二氧化硫、苯甲酸、山梨酸及苯甲酸酯类等防腐剂检测。」

  该个不合格样本为提子干样本,被检出含百万分之三千一百一十的二氧化硫,超过法定上限百万分之一千五百,结果已於去年十一月份食物安全报告中公布。

  发言人说:「二氧化硫经常用於制造食物,属低毒性。按上述样本检出的二氧化硫含量,在正常食用情况下,不会对市民健康造成不良影响。但个别对这种防腐剂有过敏反应的人,可能会出现气喘、头痛或恶心等征状。」

  发言人表示,在食物内使用防腐剂须遵照《食物内防腐剂规例》中的规定,违例者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五万元及入狱六个月。

  他又说:「就不合格的样本,中心已作出跟进行动,包括追查有关食物来源、要求有关商户停售及销毁有问题食品、如有关产品恢复出售,会抽取样本化验,并向有关商户发出警告信。如有足够证据,中心会提出检控。」

  发言人提醒业界,使用防腐剂时,须符合优良制造规范及有关法例规定。食物商应向可靠的供应商购买食物及食用材料,并保存良好的记录制度,以便在有需要时帮助追查来源。

  他表示,《食物安全条例》现已生效,其宽限期将於本月底(一月三十一日)结束。届时,未有登记而经营食物进口或分销业务,及没有备存纪录均属违法,食物商须留意有关措施及遵守条例的规定。

  他又建议市民向可靠的商贩购买食物,同时保持均衡饮食,以免因偏食而过量摄取某些有害物质。



2012年1月20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4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