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环境局局长就「缔造可持续及开放的电力市场」议案总结发言(只有中文)
******************************

  以下为环境局局长邱腾华今日(一月十八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缔造可持续及开放的电力市场」议案的总结发言全文:

主席:

  我要多谢各位议员刚才就缔造可持续及开放电力市场的议案提出很多方面的意见。就今日的意见,我原本看到动议的标题或内容,最初期望有关的讨论较为宽阔,正如我刚才初步发言时所说,当我们在看待电力市场时,明白到公众必然会关注电价。但整个电力市场的规管,其实不单是价格。在合理价格的同时,电力市场稳定和安全的发展,以及市民日益关注的环保议题又如何。

  我明白今次的动议是源於十月时有关今年的电费调整所引起的风波而产生。当然,议员的发言亦必然会集中在电费调整上。但在我听到大家的意见时,亦令我确信,十二月二十一日的动议辨论总结陈词时,在回应时提到,我认为议会内的议员并不是因为「加价」而提出反对声音,反是在今次价格调整上,我们确实可以看到,电力公司的回应是令到市民失去信心,亦令到政府提出很大的质疑。正本归源,我们亦要检视有关工作,究竟是制度、电力公司,还是其他原因而做成这情况。

  因为这样,很多议员提及,究竟使用协议作为一种规管方式,是否仍然确实可行。议员亦很自然地提到,有什么资料可以获取,令到议员可以做好审核的工作。

  因此,我想就几个方面来看,而原先准备好稍为较宽的层面便可能需要省略。我会就议员所提到,例如如何透过两间电力公司提供资料,提高透明度,令到将来大家可以在审议工作中可以做这方面的工作。

  我亦会就议员发言中提到现时的协议,在将来应如何去做,或就如何利用2013年的中期检讨而作出讨论。我亦听到有议员提到有关电费结构,这亦是今年调整价格的整体幅度外,在议会内不同的议员可能会有不同的反应。最后,大家当然亦关心到开放市场,引入竞争,以至是否公营化等问题。

  第一点来说,如果回顾2012年电费调整的审核工作。若大家问到环境局在这次审核工作上,如回头看,会否采用一些不同的方法。事实上,在整个过程中,政府采取的态度都是实事求是,与两间电力公司,就其提出当年电费调整的建议,逐个细项,尤其是早前曾向议会交待的五个重点范围内作出审议。这两个层面,即五年计划的空间内作周年检讨。同时有关的五个重点,即针对营运开支、资本开支、电费稳定基金及燃料费的结余,作为一个框架以便审核,我们的环境局,包括身边的财务会计师及其同事,多年来的做法都是一如既往,都是从一个会计和审议的方式进行审核。

  其实这种工作有其专业性和重要性。在我们设计的审核中,我们是透过两个层面和五个方向。五年计划是提供给电力公司有一个较大的空间,可在与政府商讨及取得同意和批准下,在特定的年限,即五年内,就电力基组、本身的发电能力、有否新发展的需求,以至服务的改善这几方面来做。

  这个五年计划本身应是提供一个空间,同样因为如此,这个空间才可以给予电力公司继续投资。但这并不代表这个五年计划便无需要进行每年的审核。我想直至现时为止,大家都十分清楚明白,我们每年的审核工作是实质、严谨,而且是有理有据的做法。如果电力公司有任何误解,以为五年计划获得批准后,每年的审核就等如可以省却的话,我相信这个误解是一个绝对的错误。我们回顾过去,以每年来说,这个周年的审核是一个重要的工作。

  议会内有很多议员,包括在经济事务委员会及其他委员会,都很想透过政府在电力公司取得一些资料,这是其中一个方法。但最重要的是,当取得那些资料后,我们要如何审核。我认为议员在发言时,除提出索取资料外,有关在取得资料后应如何去看,并不是每名议员都来自会计或专业范畴。

  事实上,政府透过今年的审核过程,清楚说明政府就两间电力公司调整电费的审核,有关五个重点所做的工作。我亦想藉今次的机会,向大家作出解释该五个重点。因为我相信,将来在经济发展事务委员会,在取得有关资料后,议员都会朝这个方向去做,因此可以在结构上清楚说明。

  在五个重点内,其实资本开支可以说是在多种事项上,我们必须十分留意去看。事实上,这正是从两个层面去看,若资本开支未曾在五年计划中获得通过时,根本是不能放於当中,这是十分清晰的。当然,很多时候有些计划是存在灰色地带,例如电力公司,尤其是今年的中电以为在十年年度的末段时,希望增加机组的能力,希望及早进行一些研究,而我们对有关的可能作出商榷。但是,若需要开始进行一些前期工作时,而不是在五年计划内,那么政府便不会同意。因此,资本开支的管理是透过五年计划,以及每年的审议中逐步推行。

  大家也许记得,有电力公司提到曾与政府召开了十多次会议。但除在年底时外,一般情况下,例如年中时,我们都会审议这类计划,目的是确保电力公司是否真的在当年度内是必须的。反之,若是过早、过大,我们便不会同意。

  另一方面,有关经营成本开支方面,若相对资本开支来说,我们是希望要求合理性。所谓的合理性,我们可能是援引一间正常公司的开支情况。因为一间公司始终都是商业运作的公司,我们未必会为其逐个细项进行审视。但我们亦会有客观的量度,例如从坊间其他商业运作的公司,每年经营的成本开支究竟是多少。因此在这方面,我们要求的是合理性。

  至於电费稳定基金方面,我记得在这议会於2007及08年讨论协议更新时,在座有些议员特别向我作出提醒,指这项电费稳定基金不能让其加大。因为有很多议员提到,电力公司能否赚取百分之九点九九的利润,其实并不单是利润管制上限,而很多时是来自电费稳定基金的结余会否过多。因此,在更新2008年的协议后,我们其实已采取方法,将电费稳定基金的上限水平减低。就2012年来说,我们更为严格作出审核。

  有关燃料帐的结余方面,这反而是双方可以进行商讨。若有关结余是消费者欠电力公司金钱的时候,明显地这是应收而未收的帐目。反之,若电力公司收取多了,最终亦需要回馈消费者。但我们可以看到,这是提供给电力公司的一个弹性,透过帐目的正负结余,可以纾缓某年因为燃料费的增幅带来的影响。

  最后的一项是有关特殊开支项目。我们发现在2012年内,两间电力公司都确实有一个可能,这是基於一个客观的现实,基於上诉庭就一宗涉及租金和差饷作出的判决所产生的回馈。若该回馈於今年入帐的话,我们希望能把握这个机会,尽早悉数地回馈予消费者。

  主席,若回顾有关工作,我相信在稍后的时间,议员亦会同意,尤其是议员得到那些资料后,同意我们必须继续朝这个方向去做,而这方向并不单是局长,或是环境局,而是局内的专业人士去做。事实上,过往当能源政策由经济事务局负责时,亦是由专业会计师去做这个把关的工作。此外,当中亦有我们的工程人员,也有我们在坊间聘请的顾问。我相信这点必须予以确立,就是大家都认同这是政府审核的方向,而我亦希望藉这个向大家作出解释。

  议员亦提到要提高透明度,这点在我刚开始发言时已表示同意。正如我刚才指出,在今次电费调整中,政府与电力公司是有因应议会的要求,尽量提供更多的资料,其中包括商业敏感的财务资料。因为顾及这些资料的敏感性,委员会亦作出特别安排,参考机密文件的方式给予议员参阅。我相信这点在我参与经济发展事务委员会时,我认为与会的议员是认同这个做法,亦是采用这个方法做了第一次。这种方法会否成为稍后时间进行审议的方法,我希望能与大家作出讨论,并希望就这方式,与经济发展事务委员会作出讨论,有否方法可以进行。

  但正如我刚才发言时所提及,因为再进一步提供的资料,其本身的敏感程度不同,甚至乎有些属於商业敏感资料,而议员亦想保障本身的权益时,是否应签订一项声明的方式来做。因此在这部分,我们乐意在不久的将来,如在未来数天或新春假期过后,与经济发展事务委员会作出讨论,目的都是希望可平衡两方面的需要。

  如我在第一次发言时指出,透过经济发展事务委员会,要求我们向两间电力公司转交有关要求时,电力公司会就两大方面提供资料,一方面是就2012年电费检讨的资料。部分资料其实在上一次的经济发展事务委员会已提供,不过因为上次经济发展事务委员会开会后资料亦有更新,所以部分譬如中电将电价降至百分之四点九后的相应数据,我们认为电力公司应向大家提出,使大家可清楚知道,在调整后在各重点项目最终的数据为何。

  第二方面大家提到五年发展计划,在这方面我刚才读出政府与电力公司提交的方向。由於项目众多,我不会在此重覆。正如我刚才表示,政府乐意配合议员的要求,向电力公司取得更多资料而希望透过经济发展事务委员会这平台做这项工作。我相信如能确定用什么形式,既保障资料保密,亦能提供足够资料让大家参考,我希望可透过这方式达到刘健仪议员所希望的「不干预正常商业运作及不外泄敏感商业资料」,可无需用特权法案的方法,反而利用经济发展事务委员会作平台去讨论。这方面我们会手跟进。

  就对两家电力公司的监察,我刚才提及的两个层面、五个重点,我们认为除非议员有其他意见,否则我们将继续使用这套方式工作。当然在透明度等方面我们会增加。

  很多议员提及中期检讨,其实政府亦会把握在2013年这机会,因为中期检讨涉及回顾前五年的情况,亦是好时机审视未来五年的发展。针对大家的意见,我认为中期检讨可朝三方面走。第一是电费调整的审批机制,现时很多议员认为政府应有更大权力审批电费调整,或用什么方式避免今年与电力公司产生分歧时,令市民担心审核失效,这是我们可与电力公司检讨。这对双方均是好事,相信电力公司亦没有理由逃避这项审核。

  第二是就电力公司提高财务资料的透明度,我们认为今年的经验可作将来工作的援引。第三是在2013年后,亦即新的五年计划即将展开,我们认为在中期检讨中可开展五年计划的研究。最后是大家都提及的,如何为2018年协议届满时作好准备,包括大家提及的联网引入竞争、准许利润等,但相信这些均不是轻易完成的工作,但我们认为在2013年时可及早做这些工作。

  就开放市场方面,我在开场发言已提及,亦提出一些基本原则问题。我亦听到议员有两种不同的声音,正如刚才李卓人议员提及,有人认为应增加竞争,有人认为应做公有化。我相信就这些不同意见,我们必须要在为2018做准备时需要考虑。我亦听到有议员提到如何加强这方面的准备,我们明白这种情况。

  就电费结构,我们听到议会有两种不同的声音。有议员认为电费结构不应一刀切,如环保团体所言,(电费)用量多就加,因要顾及不同客户的情况。这点我在回应议员的紧急质询时讲出政府的立场,亦正好今年留步时能提供空间,令刚才如叶伟明议员和张宇人议员有两种不同的声音时,能否在这时空里做好这项工作。

  主席,我相信这项讨论仍会继续,大家亦可能利用经济发展事务委员会接下来的时间深入讨论。但大家在讨论电力政策时,除了大家关心的价格调整外,其余几项重要支柱,如电力的稳定供应、安全和环保,均必须一起顾及。在此我再次多谢大家就这项议题给予我们意见,我亦会继续和大家讨论这话题。

  多谢主席。



2012年1月18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22时4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