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将采纳更新的空气质素指标及推出一系列空气质素改善措施,以加强保障公众的健康。政府是按公众谘询的结果而制定这些措施。
环境局局长邱腾华在今日(一月十七日)的记者会上表示,清新的空气是优质生活不可或缺的一环,对保障市民健康至为重要,并可维持香港的竞争力。
政府会开展修订《空气污染管制条例》的筹备工作,目标是在二○一二至一三年度的会期向立法会提交修订条例草案。在考虑立法程序及其他筹备工作所需的时间后,这包括制定模拟指引和编制排放清单,政府预计新空气质素指标可望於二○一四年实施。
政府将每五年检讨已收紧的空气质素指标的可行性,并会制订相应的空气质素改善方案。
政府在二○○七年委托顾问检讨香港现有的空气质素指标及制订长远的空气质素管理策略。在考虑世界生组织(世)的新指引及其他先进国家的做法后,检讨拟定一套以世的中期指标和空气质素指引为基准的新空气质素指标,并建议一系列为本港达致新指标的空气质素改善措施。
香港新的空气质素指标(附件一)与欧盟和美国所采纳的大致相若。
为了早日达致新空气质素指标,政府订出十九项空气质素改善措施(附件二),并正致力落实当中社会已有较大共识的措施。政府亦推出针对路边空气污染的额外措施,以改善路边二氧化氮的问题。
这些额外措施包括为欧盟二期和三期专营巴士加装有效减少氮氧化物排放的「选择性催化还原器」,及引入路边遥测仪器和先进废气测试以加强管制汽油和石油气车辆的废气排放。政府还会手减少船舶的废气排放,进一步提升空气质素。
经详细考虑必须保存环境影响评估体系作为一个具延续的机制完整性,以及让已完成环评程序的项目倡议人清晰规管的要求,政府建议给予由新指标生效后三十六个月内的限时过渡期,期间新的空气质素指标不适用於更改环境许可证的申请。
为展示政府采纳最佳措施的承诺,同时亦给予工务部门在规划新发展项目上更大的确定性,所有尚未开展环境影响评估研究的政府工程项目,会致力以建议的新空气质素指标作为基准,进行环评的空气质素影响评估。
完
2012年1月17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6时5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