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二十题:香港空气质素
*************

  以下为今日(一月十一日)在立法会会议上甘乃威议员的提问和环境局局长邱腾华的书面答覆:

问题:

  有环保团体就本港的空气质素及空气质素指标进行研究,指出根据世界徖生组织(世徖)就空气中微细悬浮粒子(即气动直径2.5微米以下的粒子)(PM2.5)数值的城市排名,在566个城市中,香港位列第559位(即倒数第8位)。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本港现有的3个路边及11个一般空气质素监测站在过去10年有否每年收集PM2.5的数据;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以及将来会否持续地收集该等数据;

(二)是否知悉,根据世徖或其他国际机构或组织的统计资料,本港的各种空气污染物(例如PM2.5、可吸入悬浮粒子、二氧化硫及二氧化氮等)的数值,与世界各城市的相关数值如何比较(例如在各城市中的排名为何);若知悉,详情为何;

(三)鉴於现时本港的空气质素指标并未涵盖PM2.5,政府会否把PM2.5数值纳入空气质素指标,并主动向公众公开有关数据;若会,详情及具体时间表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四)鉴於在去年五月十九日及六月八日,行政长官及环境局局长分别先后於本会的答问会及本会会议上表示,将於二○一一年内就新的空气质素指标作出公布,让社会一起讨论,但至今政府仍未提出新的空气质素指标,原因为何;行政长官於答问会上表示会作出公布的理据为何,以及当时更新空气质素指标的工作进度及详情为何;其后工作进度及详情是否有所改变而未能作出公布;若是,现时的工作进度、详情及时间表为何;政府会否要求相关的政治任命官员为未能如行政长官所言於二○一一年内提出新的空气质素指标而承担政治责任?

答覆:

主席:

  香港的毗邻是急速发展的珠江三角洲区域(珠三角),区域内的悬浮粒子水平普遍较欧美等地区高。为缓解悬浮粒子的污染问题,香港政府与广东省政府致力实施区域空气质素管理计划,减少珠三角地区及香港的排放,包括要求电厂安装减排装置、逐步淘汰珠三角高污染工业设施,收紧车辆排放及燃料标准等。这些努力已逐步取得成果。近年区内的粒子浓度已有所下降。在二○○五年至二○一○年期间,香港的PM2.5年均浓度已下降26%。我们会继续与广东省政府合力减排,进一步降低本港悬浮粒子及其他污染物的水平。

  就甘议员的问题,现回覆如下:

(一)为了解本港空气中微细悬浮粒子(PM2.5)的情鶪,我们於一九九九年开始在塔门、东涌及荃湾三个一般监测站和中环路边监测站监测PM2.5,并於二○○五年在元朗的一般监测站加入PM2.5的监测。为更全面监测本港的PM2.5水平,我们在去年底已在本港余下的空气质素监测站安装了PM2.5监测仪,现正进行测试,预计可於今年第一季正式运作。

(二)现时很多城市,特别是发展中地区仍未有进行PM2.5的常规监测。世徖有搜集不同城市所公布的PM10及PM2.5数据,并在其网页提供有关的数据库,但世徖亦指出,由於不同城市的空气质素监测站的设置地点、污染物量度方法、监测的质量控制要求等均有差异,因此,把不同城市的悬浮粒子浓度数据作出比较会有局限性。

  根据香港科技大学在二○○五年的研究显示,本港空气中的悬浮粒子全年平均浓度,约有60%来自香港境外区域(包括珠江三角洲和其以外的区域),而在冬季时区域的污染对本港空气中的悬浮粒子浓度的影响更高,占约70%。由於受到较高的区域污染影响,香港的悬浮粒子水平普遍较欧美地区的城市高,但与邻近区域内的城市如台北和首尔等大致相约。

(三)政府在《空气质素指标检讨》公众谘询文件中,建议为PM2.5制订一套新的空气质素指标。在考虑世徖的指引和香港的粒子浓度是极受区域因素影响的特殊情况后,我们建议香港首先采用世徖就全年及24小时PM2.5所订的中期目标-I,即分别为每立方米35微克及75微克,作为PM2.5浓度的指标。现时我们亦有对外提供PM2.5的监测数据。

(四)更新空气质素指标不单涉及更改标准,更重要的是要推展一系列相应的改善措施,以达致改善空气质素的最终目标。政府正致力落实获社会广泛支持的空气质素改善措施,包括由二○一五年起把发电厂的排放上限较二○一○年的上限进一步收紧34%至50%、资助替换欧盟二期柴油商业车辆、与专营巴士公司筹备为欧盟二期和三期巴士试验加装选择性催化还原器、资助专营巴士公司试验混合动力巴士和电动巴士、成立3亿元的绿色运输试验基金、立法促进电器产品及建筑物能源效益、设立启德区域冷冻系统等等。另一方面,部分改善措施,如改变发电燃料组合、重整巴士路线等,涉及复杂的问题并影响深远,需作详细研究及周详计划。政府现正制定更新香港空气质素指标的最终建议,并会尽快提交立法会审议。



2012年1月1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