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暂停深圳部分地区禽肉产品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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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环境生署(食环署)食物安全中心(中心)今日(十二月三十一日)宣布,鉴於深圳确诊一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H5N1,经与内地当局沟通,双方同意按既定指引将患者在发病前十四天内的常住居所十三公里范围内定为进口管制区,暂停进口活家禽及家禽产品(包括冰鲜及冷藏家禽及禽蛋)。
有关暂停进口措施由明日(一月一日)开始,为期二十一日。
中心发言人表示, 在二○○八年,政府就广东省包括深圳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的各种情况下活家禽及家禽产品(包括冰鲜及冷藏家禽及禽蛋)的进口安排,制订了区域管制政策,作为暂停进口措施的一般指引。
他说:「根据区域管制政策,如广东省包括深圳出现证实人类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个案,我们会暂停从『进口管制区』(即可能感染地点周围半径十三公里范围)进口家禽及家禽产品二十一日。」
「如有证据显示患者曾在发病前十四天内接触家禽,『进口管制区』会涵盖所涉的/有关的家禽农场、市场和患者曾接触的其他地方。」
如没有明显的家禽接触史,则须根据患者在发病前十四天内的常住居所划定「进口管制区」。
他强调:「虽然有区域管制政策作为指引,但在处理每宗禽流感爆发个案时,我们会同时考虑各项相关因素,例如病毒蔓延的严重程度,再决定采取何种暂停进口措施。」
发言人补充:「我们会继续密切留意该禽流感个案的最新情况,及采取适当的跟进行动。」
他亦提醒所有外游人士,应避免直接接触禽鸟或它们的粪便,如果曾有接触,须尽快用肥皂及水彻底洗手。
完
2011年12月31日(星期六)
香港时间23时5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