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与智利将展开自由贸易协定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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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发言人今日(十二月十九日)宣布,香港与智利同意於二○一二年年初,就订立双方之间的自由贸易协定展开谈判。

  发言人说:「香港与智利签订自由贸易协定将有助促进双方更紧密的经济关系。与智利进行自由贸易协定谈判,符合香港的利益,让香港可以开拓这个新兴市场未被发掘的商机及潜力,并为通往南美洲地区提供机会。」

  香港与智利的自由贸易协定谈判目标是涵盖范畴全面,包括以下主要范畴及其相关事宜:

(一)免除或减少关税;

(二)放宽非关税壁垒,包括技术性贸易壁垒、徖生与植物徖生措施、反倾销、保障及反补贴措施;

(三)有助双边贸易、具弹性的产地来源规则;

(四)简易的清关程序;

(五)服务贸易自由化;以及

(六)投资自由化及投资促进和保护。

  在南美洲及中美洲经济体系之中,智利在二○一○年的本地生产总值排行第五位,但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则分别排行第二及第三位。虽然南美洲及中美洲体系的本地生产总值占世界的6%,但其货物及服务贸易只占世界约3.4%至3.8%,显示南美洲地区具备隐藏的发展潜力,可提供新的商机。

  香港与智利的双边贸易亦持续稳步增长,显示两地的经济联系有进一步扩大的空间。

  智利与香港於二○一○年的双边货物贸易额为60.61亿港元,与二○○四年相比,平均每年的增长率为7.5%。而双边服务贸易额於二○○九年为5.73亿港元,与二○○三年相比,平均每年的增长率为7.6%。

  为了协助政府为这次自由贸易协定谈判厘定整体谈判立场,工业贸易署已预备了一份谘询文件,上载其网站(www.tid.gov.hk),以供查阅。欢迎各界人士,於二○一二年一月二十日或之前,就自由贸易协定将涵盖的主要范畴发表意见和建议。有关回应可透过邮递(九龙弥敦道700号工业贸易署大楼19楼欧洲部)、传真(2789 9761或2789 2491)或电邮(fta@tid.gov.hk),递交工业贸易署。



2011年12月19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9时5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