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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急切质询五题:排档改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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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十二月七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李慧攌议员根据《议事规则》第24(4)条提出的质询和食物及徖生局局长周一岳的答覆:

问题:

  旺角花园街排档上周三凌晨发生自香港回归以来伤亡最惨重的火灾,火势及浓烟蔓延迅速,席卷邻近两幢唐楼,最终酿成九死三十四伤惨剧。除了排档的安全管理备受关注,不少居民亦投诉逃生时,由於梯间摆放太多杂物,走火通道受阻,终於弄致多人死亡。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是否会考虑立即巡查全港有安全隐患的旧楼;并以消防安全为首要考虑,一经发现走火通道被杂物严重阻塞,便会要求食环署即时协助清理;及

(二) 是否会要求花园街排档立即采取「货物不过夜」的临时方案,直至讨论出一个各方可以接受的方案?


答覆:

主席:

  就李议员的问题各部分我回覆如下:

(一) 旧式商住楼宇和住宅楼宇受《消防安全(建筑物)条例》(第572章) 规管。该《条例》在二○○七年七月开始实施,旨在提升全港约12 000幢一九八七年前落成的商住及住宅楼宇的消防安全至现今的防火安全水平。在约9 200幢旧式商住楼宇当中,消防处联同屋宇署至今已经巡查约4 600幢(即50%),并向其中约2 600幢的业主或住客发出消防安全指示,要求他们提升楼宇消防安全水平。在巡查时,若发现走火通道受阻塞或因结构问题导致潜在火警危险,或消防装置及设备出现问题,部门会采取执法行动。若阻塞走火通道的杂物构成发生火警的即时及重大危险,消防处可安排移走该些物件。

  另外,消防处亦一直有派出突遣执法队分阶段巡查火警风险较高的旧式楼宇,以确保该楼宇的消防安全。消防处在十一月曾针对旧式楼宇密集的地区进行特别巡查行动,行动巡查了200多栋楼宇,就发现走火通道阻塞等作出四十七宗检控,并向屋宇署转介了与建筑物结构有关的问题个案,同时亦向有关居民派发单张宣传消防安全。

  业主和住客必须确保有关的住宅大厦的走火通道畅通无阻,清理阻塞走火通道的责任须由业主和住客承担。

(二) 由政务司司长领导的跨部门工作小组正积极考虑不同方案。在研究有关方案时,公众安全,尤其是居住於排档周边的市民的人身和家居安全,是我们的首要考虑。我们认为档贩有责任按照发牌条件经营,但根据过往管理排档的经验,单靠贩商自律是不足够的,我们必须加强执法,以防止类似今次火灾的事件重演。当然,我们亦必须顾及档贩的长远经营环境。为加强公众安全,政府会积极考虑不同改善方案,「货物不过夜」或「留架不留货」或「朝行晚拆」都包括在我们考虑的方案之中。由於各项方案均有其利弊,我们必须作出审慎研究,以作风险评估,并和相关持分者,包括档贩和区议会,进行商讨。我们明白市民期望有关的改善措施能够尽快落实,食环署和各有关部门正全速进行研究工作,致力在减低火警风险及照顾排档营运之间取得平衡。

  多谢主席。



2011年12月7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1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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