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环署在小贩认可营业地点采取「零容忍」执法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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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环境生署(食环署)将对不符合小贩摊档标准设计的固定摊位小贩采取「零容忍」的执法行动,以确保该等摊档的运作不会构成火警危险。
由今日(十二月一日)起,食环署会派出小贩事务队联同消防处巡查全港小贩认可营业地点持牌固定摊位小贩,包括渣甸街、利源东街及利源西街。巡查旨在提醒固定摊位小贩须注意的消防安全措施、对违规行为发出警告或采取执法行动,并认定当局需关注的地方,不论长期或中期。
食环署助理署长樊容佳今早在与港九新界贩商社团联合会举行会议时,向各与会代表传达该信息。
樊容佳说:「小贩事务队会对任何违法行为即时采取行动。」
若巡查时发现有摊档非法分租或无牌贩卖的活动,该署亦会采取执法及检控行动。
他说:「固定摊位小贩必须於核准范围内经营其摊档,摊档的檐篷不能连接邻近大厦。此外,摊档须以防火物料搭建,并须使用由电力公司供应的合法电源。」
他补充:「小贩认可营业地点的中间通道须保持畅通,确保有足够空间让消防车辆通过。」
他表示,长远来说,食环署正积极考虑各项加强执法的新措施,包括实施取消小贩牌照的机制,以及研究小贩「朝行晚拆」的可行性等。
完
2011年12月1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6时4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