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二题:上网学习支援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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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十一月九日)立法会会议上刘慧卿议员的提问和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苏锦梁的答覆:

问题:

  当局於本年七月推出「一家一网e学习」上网学习支援计划,协助低收入家庭购置价格相宜的上网服务及合适的电脑,让他们的在学子女在家进行网上学习,并为他们提供支援及辅导。当局委托了两间机构,分别在香港的东部及西部地区推行计划。就此,行政机关可否告知本会:

(一)两间推行机构至今分别登记了多少个家庭和学生,以及所涉的费用为何;

(二)两间推行机构有否安排人员到参加者家中为他们提供支援及辅导;当局如何保障参加者的私隐和确保没有人能透过这安排获取市民的个人资料作其他用途;及

(三)推行这计划所遇到的问题和采取的解决方法分别为何?

答覆:

主席:

  财政司司长在二○一○至一一年度政府财政预算案中宣布以双管齐下的策略,协助低收入家庭的学生在家上网学习,包括每年为合资格家庭提供上网费津贴,以及推行为期五年的「上网学习支援计划」,协助他们购置价格相宜的电脑及上网服务,并提供培训和使用上的支援及辅导服务。

  上网学习支援计划於今年七月十四日以「一家一网e学习」的计划名称推出。计划由信息共融基金会及香港社会服务联会(社联),分别在香港的东部及西部推行。

  就刘慧卿议员的分项提问,我的答覆如下:

(一)截至二○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超过23 000户家庭申请参加计划,两间推行机构正处理有关申请,当中7 147户家庭已完成登记手续,社联占2 386户家庭及6 007名学生,而信息共融基金会则占4 761户家庭及5 497名学生。计划为已登记家庭已购置共超过2 100台电脑及880套上网服务。

  财务委员会已批拨2.2亿元推行「上网学习支援计划」。两间推行机构会在二○一一至一二至二○一五至一六年度的五年内,各获拨款共一亿元,在所负责的地区推行计划。余下的2,000万元将用作中央储备,以应付共同和特殊需要。我们会按推行机构的业务计划和财政需要分期发放拨款。在今个财政年度,我们为两间推行机构各预留了4,000万元,以应付初期的筹备经费和营运开支。

(二)政府在与两间推行机构签订的合约中,已清楚订明他们必须恪守《个人资料(私隐)条例》,包括限制他们在执行计划时所获取的市民个人资料,只能用於得到市民同意及与计划直接有关的用途上。政府资讯科技总监办公室会密切监察推行机构的营运表现,以确保计划有效执行和市民的个人资料得到保障。

  计划是透过推行机构设立於各区的服务中心向参加者提供培训、技术和使用上的支援及辅导服务,在绝大部分情况都无须安排上门服务。但如果参加者主动要求推行机构上门提供服务,两间推行机构会按实际需要考虑作出安排。自计划推出至今,两间机构并未有收到这类要求,亦从没有作出这样安排。

(三)现时计划的运作大致畅顺。由於上网学习支援计划是一个崭新的计划,合资格家庭仍未完全了解计划的理念和好处,甚至将上网费津贴和计划混为一谈,所以在计划推出初期,他们并不十分主动报名参加计划。及后经我们联同教育局及学生资助办事处大力推动下,如经学生资助办事处向合资格家庭寄出计划的传单及报名表格等,和两间机构在新学期开始后不停到学校推广,由八月开始受众的反应渐见踊跃。在九月初更曾一度在短时间内收到大量申请,以致两间机构未能即时联络申请者办理登记手续。经两间推行机构临时调拨人手资源后,已通知所有申请者如何完成登记手续。

  此外,我们也留意到有些合资格家庭对两间机构提供的优惠及服务作出比较,并认为个别选项较为吸引。但鉴於两间机构的经营模式、合作伙伴和地区网络不尽相同,两者提供的优惠及服务并不完全一样。我们会继续做好协调工作,并鼓励两间机构分享资源和经验,不断优化服务,尽力提供更多选择和更吸引的优惠及服务给参与的家庭。



2011年11月9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4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