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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五题:鼓励就业交通津贴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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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十一月二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黄成智议员的提问和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张建宗的答覆:

问题:

  交通费用是香港广大雇员及求职人士日常的一项重要开支。尽管当局近日公布了鼓励就业交通津贴计划(交通津贴计划)的具体内容及申请细节,亦已由本年十月起接受申请,社会上仍有不少声音认为该计划须作进一步检讨及改良,以令更多低收入劳工及基层人士受惠。就此,行政机关可否告知本会:

(一)自本年十月交通津贴计划接受申请至今,当局共收到多少宗申请;当中符合领取津贴资格的申请的宗数及百分比分别为何;旧有的交通费支援计划於过去12个月的相关数字分别为何;

(二)会否承诺考虑立即检讨交通津贴计划的一切细节(包括简化及优化申请程序、以及重新评估及公布该计划的最新受惠人数),不要留待一年后才作中期检讨;若会,具体构思的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三)会否承诺就交通津贴计划进行的检讨会包括研究容许申请人选择以个人或住户为单位接受经济状况审查、放宽住户入息及资产限额、增加每人每月的津贴金额,以及将旧有的交通费支援计划所包括的求职津贴纳入交通津贴计划;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代主席女士∶

  就黄成智议员的提问,现答覆如下:

(一)截至二○一一年十月底,劳工处共接获14 411宗「鼓励就业交通津贴计划」(计划)的申请,有关申请仍在处理中。

  随新计划的实施,原来只适用於四个新界偏远地区的「交通费支援计划」已於本年十月一日停止接受新申请。在此之前的十二个月内(即二○一○年十月至二○一一年九月期间),劳工处共接获3 533宗「交通费支援计划」申请,当中3 378宗(即95.6%)获批准。

(二)由於计划刚於本年十月三日开始接受申请,我们现时的首要工作,是确保合资格的申请人能尽快获发津贴,早日受惠。我们会密切留意计划的推行情况,并参考计划推出后首年的运作经验,进行中期检讨。如有需要,我们会考虑提前进行检讨。

  我亦想澄清一点,当局较早前估算的受惠人士数目,只是按住户入息分布及在职人士工作时数的统计数字而推算。由於统计处没有住户资产的数据,所以未能计及该因素。因此,当时的数字只能作为一个粗略的参考,并非确实合资格或受惠人士数目。

(三)有关容许申请人选择以个人或住户为单位接受经济审查(即所谓「双轨制」)的建议,我们在制定计划时,已经仔细考虑,但认为不宜采用,有关原因在我们向立法会申请计划的拨款时已详细解释。

  计划的入息及资产限额,是当局参考其他政府财政资助计划的安排,以及住户入息统计数据后制定的。我们会密切留意这些指标的变动,在适当的时候检讨。至於津贴金额,根据二○一○年第二季的统计数据,计划的目标受惠人士每月乘搭公共交通工具往返工作地点的平均交通费开支为410元,而需跨区工作者的平均交通费开支则为460元。因此,现时的津贴水平(即全额津贴每月600元)应足以有效地减轻大部分受惠人的交通费负担。我们会於适当时候更新有关统计数据作为参考。

  计划不包括求职津贴的原因,我们在向立法会申请计划的拨款时已解释,主要是因为参考了「交通费支援计划」的经验。在「交通费支援计划」下,受惠人对求职津贴的需求并不殷切,他们大多数在申请获批时已经在职;而在该计划批出的款项中,亦只有极小部分为求职津贴。为使新计划有更清晰的焦点,我们会集中资源,协助在职人士。



2011年11月2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3时2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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