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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题:广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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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十一月二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陈克勤议员的提问和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张建宗的书面答覆:

问题:

  行政长官在二○一一至二○一二年《施政报告》中提出,于公共福利金计划下附设新的「广东计划」,容许长期定居于广东省并符合资格的长者无须回港,便可领取高龄津贴。但有市民向本人反映,除了广东省外,近年有越来越多长者选择到邻近的福建省定居。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是否知悉,过去3年,本港的长者定居于广东省和福建省内各城市的人数分别为何;

(二)会否考虑将「广东计划」的安排,扩展至福建省,以方便定居于该省并符合资格的长者,同样无须回港也可领取上述津贴;

(三)将上述安排扩展至福建省有何困难;及

(四)有否评估将计划扩展至福建省的额外财政承担为何?

答覆:

主席:

  就陈克勤议员的提问,现答覆如下:

(一)我们没有每年定居于广东和福建省内各城市的香港长者的准确人数,但根据政府统计处在二○一一年年初进行的调查,约46 000名当时年满65岁的香港居民,是在广东居住或长期逗留(即是在统计时点之前的六个月内,在该省逗留最少一个月)。他们通常居留的城市列于下表:

通常居留城市  人数(百分比)
 中山     9 500(20.7%)
 广州     7 300(15.9%)
 东莞     6 600(14.3%)
 深圳     6 100(13.2%)
 惠州     3 400(7.5%)
 江门     3 300(7.1%)
 佛山     3 100(6.7%)
 汕尾     2 600(5.6%)
 其他     4 100(9%)
 合计     46 000(100%)

  至于年满65岁而于福建居住或长期逗留的香港居民,则有大约15 600人。不过,此调查并无搜集他们通常居留城市的分项数字。

(二)及(三)正如行政长官在刚发表的二○一一至二○一二《施政报告》指出,让选择居于广东的香港长者在「广东计划」下领取高龄津贴,是基于四个独特的理由。首先,现时长居内地的香港长者主要集中在广东。同时,粤港两地在地理、经济和社会各方面都具有特殊和紧密的关系。配合《粤港合作框架协议》,以及多项大型运输基建相继落成,未来两地往来更为方便,融合会更进一步。最后,长者即使迁居广东,与香港亲友仍可保持紧密联系,容易得到家庭支援。

  我们认为现阶段唯有广东省具备合适条件推行此计划。这是我们经过全盘考虑法律、财政及技术运作等事宜后所作的决定。

(四)基于以上考虑,我们并无估计将计划扩展至福建省的财政影响。



2011年11月2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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