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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事处回应传媒报道被扣押船只上船员支薪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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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传媒报道受巨龙船务有限公司结业影响船员的支薪安排、清盘人接管该公司,以及执达主任扣押「天龙」、「神龙」两艘船只,海事处发言人今日(十月六日)作以下回应:

  一般而言,就法庭命令扣押的船只,原告人会向法庭提供一笔按金,在新船东经拍卖扣押船只前,用作支付仍留在船上的海员所需的粮食、燃料及正常交通。船员协议所订明的薪金及其他福利,一俟拍卖扣押船只,将由拍卖所得款项支付。

  就海员代表与清盘人的接洽,海事处仍将继续提供协助。



2011年10月6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9时0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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