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含被禁用西药成分减肥产品的警告(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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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署呼吁市民不要购买或服用成分不明或可疑的减肥产品,因为该些药物可能含未标示药物成分,服后可能危害健康。
署方接获医院管理局的通报,指一名三十四岁印尼籍女病人在八月十四日因晕眩及从床上堕下导致头部受伤入住玛嘉烈医院。在住院期间,病人表示早前曾服用名为「康寿堂2008瘦身宝贝」的减肥产品,该产品是她从荃湾一所印尼商店购买。就产品样本进行化验的结果显示,产品含两种禁药「西布曲明」及「酚」。
发言人说:「有关化验结果属偶发性的发现,因为病人的临床征状与产品无关。病人已於八月十七日康复出院。」
「西布曲明」属第一部毒药,曾是一种用於抑压食欲的西药,於二○一○年十一月,含「西布曲明」的产品因为增加心血管疾病的风险已被禁止使用。「酚」曾用作治疗便秘,但因可能致癌而亦被禁用。
该产品因为含已被禁用的「西布曲明」或「酚」,故此不可在港出售。根据《药剂业及毒药条例》,销售未经注册的药剂制品属於违法行为,一经定罪,最高罚则为罚款十万元及监禁两年。
发言人忠告市民切勿售卖成分不明或可疑的减肥产品。
市民如有购买有关产品应立即停止使用,如服用后感到不适,应寻求医生意见。
市民可於办公时间内,把有关药物交给生署位於九龙南昌街三八二号公共生检测中心三楼的药剂事务部办事处,或将产品销毁。
发言人说:「市民要控制体重,应注意均衡饮食及做适量运动。在服用药物以减低体重前,应先谘询医护人士的意见。」
完
2011年8月19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8时5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