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派发的6,000元不算作公屋申请入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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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房屋委员会发出:

  房屋委员会(房委会)发言人今日(八月十二日)表示,公屋申请人从政府「$6,000计划」下获发放的款项,在其公屋申请审查中将不算作入息。

  发言人说:「根据房委会资助房屋小组委员会决定,该笔一次性发放的款项,包括6,000元及如有附加的200元奖赏,在公屋申请中,将不算作申请人的入息;而在申请人获发款项的日期起计的十二个月内,该笔款项亦不计算在其家庭资产内。但在宽限期过后,未动用的款项将视作其储蓄,并受订明的资产限额的规限。」

  财政司司长在今年三月建议,向每名十八岁或以上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的人士发放6,000元。立法会财务委员会於七月批准有关拨款。

  房委会将在公屋申请表夹附补充资料,告知申请人有关安排。



2011年8月12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7时3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