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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二题:工作期间中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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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七月六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李凤英议员的提问和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张建宗的答覆:

问题:

  据报,本年五月初至六月中旬,本港发生不下27宗市民中暑事件,当中起码有9宗是市民在工作期间中暑。鉴於香港漫长的夏日经已到来,政府会否考虑立法强制执行劳工处的《酷热环境下工作预防中暑》指引,并检讨《雇员补偿条例》,简化雇员就在工作期间中暑引发并发症及导致身体受伤而追讨补偿的程序,以加强对雇员的保障?

答覆:

主席:

  《职业安全及健康条例》和《工厂及工业经营条例》现时已规定雇主须在合理切实可行的范围内,确保其雇员的工作安全和健康。因此,若雇员需要在炎热天气下工作,雇主有责任考虑雇员中暑的风险,包括温度、湿度、空气流动的情况、热辐射、工序的性质和工作量、雇员所穿的衣物和对酷热环境是否适应等因素,从而采取切合不同行业、不同工作岗位的适当预防措施。

  劳工处在教育、宣传及执法三方面,提高雇主及雇员对中暑风险及预防措施的认知,并协助他们遵从上述法例的规定。在教育方面,劳工处编写了在一般酷热环境下工作预防中暑的指引及评估中暑风险的简易实用方法。这些方法包括把户外工作安排於日间较清凉的时间、提供器械以减少员工工作时的体力消耗、提供足够的饮用水和提醒员工多饮水、在工作场地和休息地点架设遮挡阳光的设施、加强工作场地的通风、安排员工间歇小休、以及提供有关的资料、指导、训练和监督等。此外,劳工处特别为建造业和清洁业编写了检查清单,供雇主评估有关行业的特殊工作环境的中暑风险。

  在宣传推广方面,劳工处举办健康讲座、在不同媒体播放宣传讯息、派发宣传物品,以及因应天气情况在电台及电视台发出公告和发布新闻公报等,提醒有关人士注意预防中暑。劳工处也与职业安全健康局、建造业议会,及有关雇主组织和职工会合作,携手宣传有关的信息,例如到建筑地盘和户外清洁工作场所进行推广探访,实地向工友推广预防中暑。

  在执法方面,劳工处在每年夏季会巡查中暑风险较高的户外工作地点,若发现有雇主违反法例规定,例如没有提供饮用水,会即时采取执法行动。

  此外,《雇员补偿条例》已订明雇员如果在受雇工作期间因工遭遇意外以致受伤或死亡,包括在工作期间中暑导致意外并引致受伤或死亡的情况,雇主须负起补偿责任。中暑事故一般是取决於多项因素,包括环境因素、工作因素和个人因素,不能单以雇员出现中暑的症状而断定其为该条例保障范围内的个案。有关工作期间中暑的处理程序与一般的个案相若。劳工处在接获雇主有关的呈报后,会搜集相关资料,包括调查报告及医事报告等,并会在有需要时,谘询职业健康医生的意见,以协助雇主及雇员尽快处理补偿事宜。



2011年7月6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3时3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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