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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九题∶管理电子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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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七月六日)立法会会议上谭伟豪议员的提问和政务司司长唐英年的书面答覆∶

问题∶

  据报,现时各政府部门需将公务电邮或公务文件列印存档。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有否统计去年各政府部门列印储存公务电邮及公务文件的数量为何,以及所用纸张数量为何;及

(二)鉴於政府已於2001年开始研究电子储存系统,亦曾经试用电子档案保管系统,为何至今仍未能正式使用该系统;会否於短期内再就此进行研究;若会,详情(包括时间表)为何?

答覆∶

主席∶

(一)根据有关的政府档案管理规定,在政府尚未全面推行电子档案保管系统前,各局和部门须把电子邮件档案列印为纸本档案,以便管理和储存。我们没有有关各局和部门列印储存公务电邮及文件或所用纸张的数量的资料。

(二)自2001年起,政府档案处、政府资讯科技总监办公室和效率促进组一直携手为妥善管理电子档案制订政策、策略与标准,目的是发展新的档案管理措施和工具,以协助各局和部门以整合、高效及划一的方式管理电子与非电子档案。

  为推行电子档案保管系统试验计划,政府档案处委聘了一名承办商提供系统开发及相关服务。在完成系统开发后,当局於2007年9月起在政府资讯科技总监办公室和运输署选定的办公室试行该系统,试行期直至2008年9月结束。该计划的检讨显示,当局须进一步推展处理电子档案管理和电子档案保管系统的各项工作,包括为元数据制订档案管理标准。当局现正跟进该等工作。

  此外,当局在2010年制订政府电子资料管理策略,把电子档案管理列作电子资料管理工作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在2011年5月,政府资讯科技总监办公室已向各局和部门公布政府电子资料管理策略和有关架构,让各局和部门订定其电子资料管理策略时,必须包括采用电子档案保管系统。为此,当局现正手向各局和部门提供适当的支援,帮助他们订定其电子资料管理策略。



2011年7月6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2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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