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二题:政府设立的各个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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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六月二十九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刘秀成议员的提问和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的答覆:

问题:

  每年财政预算案均预留不少拨款予政府设立各个基金,藉批出资助金资助个人及机构举办特定用途的计划及活动。关於这些基金批出的资助金,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五年,政府向其设立的基金提供的拨款总额为何;按各个基金分项列出已批出的资助金额占拨款金额的百分比(并列出相关的实际金额),以及开始接受资助金申请的日期和截止申请日期;

(二)过去五年,政府以何途径宣传及鼓励市民、团体或专业学会向上述基金申请资助金,有否评估其成效;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三)有否评估过去五年各个基金批出的资助金比率是否偏低;如属偏低,原因为何;有否检讨现行机制,以改善基金的运作及其使用拨款的情况;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一)在二○○六至○七年度至二○一○至一一年度,政府一共拨款约三百七十亿元注资十六个为特定目的设立的基金。在该五年期间,我们亦在非经常帐下为八个基金开立或增加承担额共约四十亿元。

  在该五年期间,个别基金获政府注资的金额及实际使用的金额载列於附件一,至於为基金开立或增加的承担额及基金实际开支则载列於附件二。

  在上述二十四个基金之中,有部分基金(例如紧急救援基金)只有个别项目订有开始接受申请和截止申请日期。有些基金属於种籽基金,主要运用本金的投资回报应付运作所需,这类基金已使用政府注资金额的百分比并不反映其实际使用情况。在适用的情况下,我们在附件一和二列出议员要求的资料,包括二○○六至○七至二○一○至一一年度基金实际使用金额相当於政府注资金额的百分比。

  我想指出,有些基金在二○○六至○七年度之前已经成立,并在二○○六年四月一日有滚存结余,因此在二○○六至○七至二○一○至一一年度内的支出可能高於同期的政府注资金额。我们已在附件中就有关项目加以注释。

(二)及(三)每个基金各有不同的服务范畴和对象。有些基金(例如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症信托基金)已停止接受新申请,所以现在没有宣传计划。有关政策局、部门或基金会因应其目标资助对象,制订合适的宣传方法。

  部分基金(例如香港展能精英运动员基金)可能只邀请特定团体申请拨款,因而不作广泛宣传。

  大部分基金会作广泛宣传,包括:

1. 派发单张、海报及小册子。

2. 刊登文章或广告作出宣传和报道。

3. 利用网页对基金作详细介绍,发布有关申请基金的信息。

4. 发出新闻稿、回答传媒查询及安排传媒专访。

5. 向资助/服务对象如学校/院、业界、行业协会、专业学会等机构发出通函及邀请函。

6. 举办研讨会、简介会及分享会,介绍基金的运作,并解释申请细节。

  负责基金管理的政策局/部门或基金的执行委员会/管理委员会等会监察及检讨基金的运作,包括宣传和基金使用情况等。

  在上述基金之中,有四个属於种籽基金。正如我在第一部分的答覆所述,实际使用金额相当於政府注资金额的百分比并不反映这类基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至於其他基金,在二○○六至○七至二○一○至一一年度期间,有八个基金实际使用金额达政府注资金额/承担额百分之七十五或以上,另外有三个基金达百分之五十或以上。就支出低於百分之十的三个基金而言:

1. 绿色运输试验基金在二○一一年三月底才开始接受申请。

2. 长者学苑发展基金用作支持长者学苑计划的长远和持续发展,并非旨在於短期内全数发放。劳工及福利局认为基金的使用情况能配合计划的发展步伐。

3. 儿童发展基金所资助的计划是分批推出的,而且拨款都是获资助计划的三年期间分期支付,所以基金早期的实际支出会较低,不能单从目前的支出判断其使用率及成效。随更多基金计划陆续推出,劳工及福利局预期该基金的支出将会显著增加。



2011年6月29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4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