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回应传媒报道(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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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今日(六月十日)有报道指「警允无证跨境学童办临时证」,警方发言人回应如下:

     「跨境学童取道各陆路边境管制站(包括罗湖管制站)到香港上学,必须持有由警务处签发的边境禁区通行证。而有关的安排,是由教育局负责统筹,每年并经由各有关部门商议,经教育局的审核及建议后,由警方签发边境禁区通行证予有关的跨境学童。
     
     警方完全没有计划向现时未有边境禁区通行证的跨境学童签发报道中所谓的『临时证』。警方向跨境学童发出的边境禁区通行证根本没有『临时证』这一类。

     事实上,所有学童均须通过其就读学校向教育局提交禁区通行证的申请。只有得到教育局批准后,警方才会向跨境学童签发禁区通行证,此程序一直沿用不变。」

警察公共关系科续新闻公布第十一号



2011年6月10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9时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