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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五题:本港的用电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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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六月一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李永达议员的提问和署理环境局局长潘洁博士的书面答覆:

问题:

  关於本港的用电量,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五年,本港的电力公司每年的发电成本、所生产及卖出的电量分别为何;是否知悉电力公司如何处理剩余电量(按电力公司列出);

(二)是否知悉,过去五年,每年各类客户的用电量分别为何,以及该等数量占电力公司的总电力生产量及总卖电收益的百分比分别为何(按年和电力公司及按附表一列出);

(三)是否知悉,过去五年,每年中华电力有限公司分别向多少用户提供累退制及累进制收费;涉及的电量占每年卖出的电量的百分比为何;

(四)鉴於在政府与本港的电力公司签订的《管制计划协议》(下称《协议》)的机制下,中期检讨会每五年进行一次,政府会否在下次或将来的中期检讨,於《协议》中加入新的节能条款及要求;

(五)过去三年,政府有否在「需求管理」的层面上推动节能;若有,详情及其成效为何;若否,原因为何;有否就「需求管理」的节能模式、提升能源效益及发展核电能等方法所达到的减排效益分别进行评估;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六)有否研究以「需求管理」的节能模式减少住宅及商业楼宇的能源消耗量,本港需要节省多少能源才可以抵销由提升核电比例而提供的能源供应量,从而不需大幅提升核电比例?

答覆:

主席:

(一)根据政府统计处编制的香港能源统计年刊,过去五年本港两家电力公司每年所生产及卖出的电量详情载於附表二。

  生产与卖出电量之间的差别,一般为在生产、传送及分发电力时的能源损耗。此外,中电亦获准以备用发电容量向内地供电,但在任何时候如出现电力短缺的情况,本港用户必须优先获得电力供应,而有关售电的净收益,八成须回馈中电用户。至於发电成本方面,两电表示属商业敏感资料,未能公开。

(二)过去五年,各类用户每年的用电量及净电费收入载於附表三。

(三)中电表示,它们一直有参考向不同客户提供服务的供电成本,以厘定用电收费和避免出现不同客户群(如各大小企业的客户、公共服务客户及住宅客户)互相补贴的情况。

  中电表示,由於向高用量之工商业客户供电的成本一般较低,所以非住宅用户采用的收费结构主要是反映供电成本效益。中电解释,高需求用电之工商业用户可直接从高压电力系统中取得电力使用,省却把高压电转为低压电以供电予客户的额外成本。此外,高用电量之工商业客户一般会於一个集中的地点大量使用电力,所需的网络设备较少,供电的成本亦会因此相应下降。然而,对於高用电需求之客户,中电除了按用电量收费外,亦会额外按客户的最高用电需求量收取「需求量收费」,即需求量越高,所需收取之「需求量收费」亦相应为高,以鼓励客户减少其用电需求量。

(四)现行的《管制计划协议》,已为两电的节能表现提供经济诱因,并以电力公司为客户进行能源审核的数目和所节省的电量作为指标。此外,两电已成立贷款基金,为期五年(分别合共1.25亿元及6,250万元),向非政府客户提供贷款,推行在能源审核中建议的节能措施,藉以提高能源效益。两电亦成立教育基金,用於进行能源效益及推广活动。政府会适时与两电检讨《管制计划协议》内有关的节能条款及要求。

(五)政府一直致力推广节约能源及改善能源效益,以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我们预计,透过去年底订立的《建筑物能源效益条例》强制实施《建筑物能源效益守则》,於首十年新建筑物可节省用电达28亿度,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196万公吨。截至二○一一年五月中,建筑物能源效益资助计划已批准超过720项申请,受惠楼宇超过4 700幢,预计每年可节省约1亿3 100万度电,相当於减少二氧化碳排放92 000公吨。

  此外,我们正在启德发展计划设立区域供冷系统,该系统在全面建成后预计每年可节省高达8 500万度电,相当於每年可减少排放59 500公吨二氧化碳。此外,首阶段及第二阶段的强制性能源效益标签计划,分别於二○○九年十一月及本年九月全面实施,两阶段计划预计每年可节省约1亿7 500万度电,即减少122 500公吨二氧化碳排放。

  环境保护署在二○○八年委托顾问公司进行顾问研究,评估气候变化对香港的影响。在顾问研究的减缓评估中,除了「如常运作」(即不再推行任何减排新措施)的情景外,顾问亦模拟了其他技术上可行的方案,并推算二○二○年时有关的减排影响。结果显示,如不大幅改变燃料组合,只集中以节能及提升能源效益为主的减排措施,在二○二○年时香港的碳强度(即以每单位本地生产总值计的碳排放量)将较二○○五年时最多下降约39%;如进一步改变发电燃料组合,包括大幅减低燃煤发电及增加非化石燃料发电比例,则碳强度可达到下降约50%至60%的目标。

(六)在二○○九年,本地用电的发电燃料组合中,燃煤占约54%、天然气和内地输港核电各占23%。本港大部分的燃煤发电机组於一九八○年代开始投入运作,并将在二○二○年前分阶段退役,其余的燃煤发电机组也将在二○三○年代初完全退役。香港自一九九七年开始,因环保理由已禁止电力公司兴建新的燃煤发电机组。因此香港须及早寻求更清洁及低碳的燃料(包括考虑增加使用天然气、可再生能源和输入核能),以取代燃煤发电,满足本地对电力的基本需求,并同时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应对气候变化。

  政府在去年发表的「香港应对气候变化策略及行动纲领」谘询文件中,提出了「多管齐下」的减排方案,当中包括建议提高能源效益、推动绿色建筑、提倡节约用电、促进低碳运输,以及建设转废为能设施。除此之外,我们亦须优化发电燃料组合,才能达到大幅减排的目标。在寻求改善发电燃料组合时,我们会平衡各方面的考虑因素,包括安全性、可靠性、环保和经济效益。



2011年6月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3时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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