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一年四月份消费物价指数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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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统计处今日(五月二十三日)公布二零一一年四月份的消费物价指数。根据综合消费物价指数,二零一一年四月份整体消费物价与一年前同月比较,上升4.6%,较二零一一年三月份的相应升幅(4.4%)略高。剔除所有政府一次性纾困措施的影响,综合消费物价指数在二零一一年四月份的按年升幅(即基本通胀率)为4.4%,亦较三月份(4.3%)略高。主要是由於私人房屋租金及食品(不包括外出用膳费用)升幅扩大。

  经季节性调整的综合消费物价指数,在二零一一年二至四月的三个月内的平均每月升幅为0.7%,与二零一一年一至三月的三个月内的相应升幅相同。剔除所有政府一次性纾困措施的影响,在二零一一年二至四月的三个月内的平均每月升幅为0.6%,而在二零一一年一至三月的三个月内的相应升幅则为0.7%。

  从细分指数分析,甲类、乙类及丙类消费物价指数在二零一一年四月份的按年升幅分别为5.0%、4.5%及4.2%,而三月份的相应升幅则分别为4.8%、4.2%及4.2%。剔除所有政府一次性纾困措施的影响,甲类、乙类及丙类消费物价指数在二零一一年四月份的按年升幅分别为4.7%、4.5%及4.1%,在三月份的升幅则分别为4.4%、4.2%及4.2%。

  经季节性调整的甲类、乙类及丙类消费物价指数,在二零一一年二至四月的三个月内的平均每月变动率均为0.7%,而在二零一一年一至三月的三个月内的相应变动率分别为0.8%、0.7%及0.6%。剔除所有政府一次性纾困措施的影响,在二零一一年二至四月的三个月内,经季节性调整的甲类、乙类及丙类消费物价指数的平均每月升幅分别为0.6%、0.6%及0.7%,而在二零一一年一至三月的三个月内的相应升幅则分别为0.7%、0.7%及0.6%。

  在各类消费项目中,价格在二零一一年四月份录得按年升幅的类别为烟酒(在综合消费物价指数中上升19.9%及在甲类消费物价指数中上升22.5%,主要由於烟草税上调百分之四十一点五),食品(不包括外出用膳)(分别上升8.9%及8.7%),电力、燃气及水(分别上升7.9%及10.9%),衣履(分别上升5.3%及4.7%),住屋(分别上升5.1%及5.0%),外出用膳(分别上升4.8%及5.0%),交通(分别上升4.2%及2.4%),杂项物品(分别上升3.8%及3.0%)和杂项服务(分别上升2.6%及2.0%)。

  另一方面,耐用物品的价格在二零一一年四月份录得按年跌幅(在综合消费物价指数中下跌4.9%及在甲类消费物价指数中下跌5.4%)。

  以二零一一年首四个月合并计算,综合消费物价指数较一年前同期上升4.0%,甲类、乙类及丙类消费物价指数的相应升幅则为4.3%、3.9%及3.9%。剔除所有政府一次性纾困措施的影响,二零一一年首四个月合并计算的综合、甲类、乙类及丙类消费物价指数较一年前同期分别上升3.9%、4.0%、3.8%及3.9%。

  截至二零一一年四月止的三个月内,综合消费物价指数较一年前同期上升4.2%,而甲类、乙类及丙类消费物价指数分别上升4.5%、4.1%及4.0%。剔除所有政府一次性纾困措施的影响,相应升幅则分别为4.1%、4.2%、4.0%及4.0%。

  截至二零一一年四月止的十二个月内,综合消费物价指数比较一年前同期平均上升3.1%,甲类、乙类及丙类消费物价指数的相应升幅为3.3%、3.0%及2.9%。剔除所有政府一次性纾困措施的影响,相应升幅分别为2.8%、3.2%、2.6%及2.7%。

  政府统计处在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八日首次公布,以二零零九至一零年为基期的消费物价指数新数列,该数列是根据在二零零九年十月至二零一零年九月期间进行的「住户开支统计调查」所得的开支模式编制。新数列取代以二零零四至零五年为基期的旧数列,用作分析消费物价变动。政府统计处将继续同时编制旧数列,至二零一一年十二月的统计月份为止。每五年进行住户开支统计调查及重订消费物价指数数列的基期,是香港沿用已久的做法。新和旧的消费物价指数系列在近月均显示相若的趋势。

评论

  政府发言人表示,消费物价通胀在四月份进一步上升。食品价格上涨以及私人房屋租金上升陆续反映到通胀率上,仍是推动通胀上升的主要原因。当前本港通胀上升的原因,是由於本地经济增长持续高於趋势,国际食品和商品价格随市场流动性充裕而继续上扬,以及区内通胀升温所致。

  发言人续指,受本地和外围因素推动,通胀在未来数月将进一步爬升。政府会继续密切留意通胀情况,特别是通胀对低收入人士的影响。

进一步资料
 
  表一列载二零一一年四月份的消费物价指数各类别指数及按年变动率。表二列载消费物价指数的按年变动率时间数列及在剔除一次性措施的影响后的相应变动率。参考经季节性调整的消费物价指数的变动情况,可帮助辨析消费物价的最新趋势。表三列载经季节性调整的指数在最近三个月内的平均每月变动率的相应时间数列。图一则显示原来及经季节性调整的综合消费物价指数的变动率以及基本通胀率。

  更详尽的消费物价指数数据(包括按年比较、按月比较及经季节性调整的数列)备於月报中,用户可以在政府统计处网站(www.censtatd.gov.hk/products_and_services/products/publications/statistical_report/prices_household_expenditure/index_tc.jsp)免费下载二零一一年四月份的《消费物价指数月报》。

  有关消费物价指数的查询,可与政府统计处消费物价指数组联络,电话2805 6403或电邮cpi@censtatd.gov.hk。



2011年5月23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6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