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意智优计划」将涵盖设计项目的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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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理顺有关创意产业的资助安排,并使资源运用得到更佳的协调,创意香港办公室将由二○一一年六月一日开始合并「设计智优计划」和「创意智优计划」。

  创意香港办公室发言人说:「在新安排下,与设计有关的资助申请会拨归『创意智优计划』处理。合并安排会更方便申请人士作出申请。」

  「创意智优计划」於二○○九年设立,获拨款三亿元,资助有助本港创意产业发展的项目。由於「设计智优计划」、「电影发展基金」等资助计划当时已经成立,为免出现重叠,凡属这些既有资助计划涵盖范围的项目都不会由「创意智优计划」处理。随「设计智优计划」的可用款项渐减,合并「设计智优计划」和「创意智优计划」,并划一适用於设计项目和其他创意产业项目的资助准则,实属顺理成章。

  现时「设计智优计划」包含「设计创业培育计划」和「设计支援计划」。「设计支援计划」下设四个资助计划,分别为「一般设计支援计划」、「专业持续进修计划」、「设计研究计划」和「设计业与商界合作计划」。

  「一般设计支援计划」、「专业持续进修计划」及「设计研究计划」将於六月一日开始拨入「创意智优计划」;「设计业与商界合作计划」将继续以「设计智优计划」的所余款项运作。在所余款项用罄后,整项计划可拨入「创意智优计划」。至於「设计创业培育计划」,政府已在「设计智优计划」下预留款项供其运作至二○一二年三月底,有关计划可在二○一二年四月拨归「创意智优计划」处理。

  「设计智优计划」的评审小组会改称为「创意智优计划(设计)审核委员会」,并纳入「创意智优计划」的审核架构。委员会将继续负责审批与设计有关的资助申请、监察持续进行的项目,以及评审项目完成报告。

  根据「创意智优计划」的实际动用金额,我们估计即使把设计相关项目纳入「创意智优计划」内,这项计划的拨款仍可应付需求,大约至二○一三年年中为止。政府会密切注视「创意智优计划」拨款的使用情况,并在有需要时按照既定程序寻求补充资金。

  有关两项资助计划的新安排,可向「创意智优计划」秘书处(电话:2294 2774)或「设计智优计划」秘书处(电话:2737 2635)查询。



2011年5月20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5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