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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就「暂缓执行《最低工资条例》」议案的开场发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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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张建宗今日(五月十一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暂缓执行《最低工资条例》」议案的开场发言:

主席:

  我首先多谢谢伟俊议员提出有关《最低工资条例》的动议辩论,以及梁美芬议员和方刚议员提出的修正案。

  法定最低工资由讨论、凝聚社会共识、立法、以至到最终落实,是经过劳资双方、政府和社会各界多方共同努力,克服重重困难才得来的成果,目的是为基层劳工带来所需的工资保障。过程中,大家都同意需在工资保障、维持香港竞争力和经济增长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

  法定最低工资已于五一劳动节正式实施,至今已经踏入第十一天,整体而言,实施头十天的情况是平稳的,但我们绝不会掉以轻心,定会时刻留意有关的发展,务求使政策达到保障基层劳工的预期目标,并对雇主和雇员双方提供适切协助。

  最低工资是全新的事物、全新的制度,无可避免会有磨合期,劳资双方就新的薪酬厘定方法都要有一些适应,当中可能会出现有不清晰或不同期望的情况,大家都确实需要以包容共济、互相谅解的态度去解决,政府也会积极、不遗余力地协调。我深信这些只是过渡期间出现的问题,无损法定最低工资对香港社会整体的正面影响。

  法定最低工资的实施,可以实质地提升基层劳工的薪金,亦同时代表香港社会在关怀基层工人、分享经济成果的共同努力。在《最低工资条例》已全面实施后,如果现在我们再提出暂缓执行的说法,不单令基层雇员的薪金得不到法定最低工资保障,更会令人质疑特区政府对保障基层劳工的决心,会造成更多混乱和疑虑,对雇主和雇员、以致整个社会都没有好处。

  主席,我谨此陈辞。在听取议员的意见后,我会作出更详细的回应。



2011年5月1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8时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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