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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一题:产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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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五月四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陈克勤议员的提问和署理食物及徖生局局长梁卓伟教授的书面答覆:

问题:

  现时,在私家医院出生后需接受深切治疗的婴儿绝大部分会被转送公立医院的新生婴儿深切治疗部,对该等部门造成负荷和压力。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是否知悉,过去三年,在每间私家医院的新生婴儿当中,被转送公立医院新生婴儿深切治疗部接受治疗的人数及百分比为何,并按每间私家医院的名称表列该等数字;

(二)是否知悉,过去三年,每间公立医院的新生婴儿深切治疗部流失了多少医护人手和流失率为何,并按每间公立医院的名称表列该等数字;

(三)有否评估,今明两年全港分娩总数维持在去年约8.8万宗的水平会对新生婴儿深切治疗服务的需求有何影响,以及是否需要增加该等部门的病床和医护人手;分娩总数突破上述水平又会对病床和医护人手的需求有何影响;以及是否知悉公立医院有何措施应付;

(四)负责监管私家医院的徖生署有否评估现时各私家医院处理健康有问题的婴儿的能力;会否在医院续牌条件中加入强化加护病房服务的要求;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五)有否考虑规定来港产子的内地孕妇需接受更多次的产前检查,以减低初生婴儿健康出现问题的机会;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政府的政策是要确保香港居民得到妥善和足够的产科服务。当局十分关注近年非本港居民妇女(包括内地妇女)对香港产科服务的需求急剧增加,为本港整体的妇产科服务及人手带来巨大的压力。为确保本地孕妇得到妥善和优先的产科服务,医院管理局(医管局)会在公立医院预留足够的名额给本地孕妇,而只会在服务有余额时才接受非本地孕妇预约,以确保本地孕妇可优先使用产科服务。私家医院亦已同意在短期内不再扩展其产科服务。医管局及私家医院亦会检视各自在产科及初生婴儿科方面的护士训练课程,以确保它们能应付本港社会在中及长期的需求。

  现回答问题各部分如下:

(一)过去三年由私家医院转往公立医院初生婴儿深切治疗部留医的统计如下:

年份   总数
2008   281
2009   312
2010*   354

* 临时数字

  医管局并没有统计由每间私家医院转往公立医院初生婴儿深切治疗部的数字。

(二)过去三年公立医院儿科医生及护士流失数字及流失率如下:

     07/08    08/09     09/10
医生  17(5.8%)  20(6.6%)  11(3.5%)
护士  64(5.7%)  73(6.5%)  66(6.0%)

注:流失的数字包括退休及离职人员。

(三)香港公立医院的产科服务於二○一○年已达饱和状况,若二○一一及二○一二年的全港分娩总数维持在二○一○年的8.8万宗水平的话,专科床位及人手的需求将会持续紧张。医管局会监察二○一一年和二○一二年的本地出生率和生产趋势、非本地孕妇来港产子的数目,以及医护人手供求和硬件配套等种种因素,於有需要时适时调节本港公立医院有关专科的服务量。

(四)徖生署根据法例第165章《医院、护养院及留产院注册条例》为符合处所、人手和设备方面要求的私家医院进行注册。在产科服务方面,徖生署要求设有产科服务的私家医院具备提供初生婴儿临床服务的安排,包括须有合适人手及设备,例如儿科医生当值,并设有婴儿加护病房、深切治疗或转介公立医院的安排等。徖生署在考虑私家医院申请注册、重新注册或扩充产科服务时,会考虑有关医院是否设有上述的必要配套设施、服务及人手。

(五)当局一向鼓励所有孕妇(不论是否本地孕妇)应定期接受产前检查,并提醒她们,若出现一些异常或不适的情况,应尽快求医。孕妇所需要接受的产前检查(包括作何种检查及检查的次数)属医生的临床判断,医生会视乎孕妇的临床状况,以及根据现时医学证据或有关的临床指引而作出安排。

  至於来港生产的非本地孕妇,应在适当的阶段接受本港产科医生检验。如怀孕情况正常则会获准来港分娩。检验后属高危的个案,由於旅途往返等因素可能影响孕妇及胎儿的安全,这些孕妇因此并不适合来港生产。医管局为非本地孕妇提供的产科服务套餐服务,已包括在医管局专科门诊诊所接受一次产前检查,以减低难产、未能及早发现婴儿先天畸形,以及医护人员受到疾病感染的风险,并可避免这些孕妇未有在公立医院接受过任何产前检查的情况下,在临盆前一刻到急症室生产的危险行为。非本地孕妇可以因应本身情况,以自费方式在公立医院进行多於一次的产前检查。她们须缴付适用於非本地人士(即非符合资格人士)的费用。

  此外,徖生署辖下的母婴健康院与各公立医院的产科部门合作,共同为孕妇提供产前护理计划,照顾孕妇怀孕及生产过程的需要。产前护理计划包括为孕妇提供定期的产前检查、血液测试及与怀孕生产及初生婴儿护理有关的健康教育。非本地孕妇必须先在公立医院办理首次产前服务登记及携带医管局签发的「确认预约产前检查及分娩服务证明书」,方可在母婴健康院登记接受产前服务。非本地孕妇接受母婴健康院产前服务须缴付适用於非本地人士(即非符合资格人士)的费用。



2011年5月4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2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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