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会议批准的士调整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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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今日(五月三日)批准市区、新界及大屿山的士调整落旗收费,一律增加2元。新收费详情分别如下∶

         落旗收费(最初2公里或其任何部分)
         市区的士 新界的士 大屿山的士
现时收费      18元  14.5元   13元
获批准之新收费   20元  16.5元   15元

  运输及房屋局发言人表示,政府考虑的士收费调整的申请时,已考虑各项相关因素,包括的士从业员的收入和营运成本的转变、市民的接受程度,及的士和其他公共交通工具的收费差距等。

  发言人说:「政府一方面理解到市民正面对通胀大环境的影响,尽管的士普遍为较有负担能力的蒥民使用,大家仍然担心增加公共交通服务的收费会加重生活负担;但另一方面,我们也明白到的士业从业员的忧虑,他们面对营运成本的上升,燃料、保险和车辆维修保养等支出上涨已对其生计构成压力。因此,审批是次的士加价时,政府已充分考虑各项因素,尽量平衡各项关注,务使收费调整订在消费者普遍可接受的水平。」

  市区、新界及大屿山的士业界在二零一零年九月先后达成共识,分别向运输署申请增加落旗收费2元,他们没有申请改动落旗后跳表收费、等候时间收费或任何附加费。运输署就这些申请与业界沟通,并听取业界的意见。政府亦谘询了立法会交通事务委员会和交通谘询委员会的意见。

  市区的士和大屿山的士上次加价是在二零零八年十一月。新界的士上次加价则是在二零零九年一月。

  由於的士收费列明在《道路交通(公共服务车辆)规例》内的附表五,收费调整必须在该规例修订后才可生效。有关修订会在五月十八日以先订立后审议的程序提交立法会省览。当有关程序完成后,新收费预计将由今年七月十日开始生效。

  发言人表示,的士司机必须於的士内显眼处展示运输署署长所指明的换算表,直至的士计程表妥为调校以显示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批准的修订收费为止。

  是次的士收费增幅,估计会令二零一一年的综合消费物价指数增加0.02个百分点,令二零一二年的综合消费物价指数再增加0.02个百分点。



2011年5月3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3时5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