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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就最低工资与传媒谈话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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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张建宗今早(五月一日)出席电台节目后,就最低工资与传媒谈话的内容(中文部分):

记者:实施最低工资后对失业率的评估如何?对於有雇主雇员指会自行协商低过28元的工资水平,你们会如何处理?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首先,在这时候推出最低工资是一个颇合适的时间,可说是生得逢时,因为现时香港的经济比较好,是畅旺的。而且失业率是向下调,大家都知道是下跌了0.2%,至3.4%,这时候推行最低工资,劳动市场的需求是很大的。以清洁工为例,现时的失业率是2.4%,可说是很需要人的时候,是全民就业,说的是劳工短缺,在行业方面需要人。第二,现时整体的经济基调良好,在这样的环境下推行最低工资是好的时刻。所以我们并不过於忧虑,但我们不能掉以轻心,因为有少部分的雇员的确可能会受到影响,可能被裁,但我相信对於失业率的影响相对上是温和的。根据临时最低工资委员会当时的评估,假若在最差的环境,都只是上升0.4%。但我相信这情况在短期内应该不会出现,因为我们现时劳动市场的情况是好的,是畅旺的。举例说,劳工处在三月收到共80 000多个空缺,与二月比较上升了36%,与去年同期比较上升了22%。此外,在饮食业和零售业两个最明显的指标,我们有专门的招聘中心;饮食业现时有8 700个空缺,零售业有7 800个空缺;我们亦会提供专线电话给一些不幸被裁的员工寻求协助,这专线电话:2127 4916於办公时间会提供服务,我们会做转介服务,劳工处亦有很多特别的针对性计划,如中年就业计划等,会协助他们;对被裁的员工,我们会提供百分百的协助。雇员再培训局在有需要时,亦可在今个财政年度额外提供30 000个名额。我们已做足两手准备,全方位协助受影响的雇员。

记者:有关私下协商的问题……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我有一点要再强调,首先雇主不能给少过28元一个小时的工资,平均工资不能少过每小时28元。如果有雇员宁愿收少些,亦是不可接受的,这是不合法的;雇主说雇员是同意的这不是理由,一样是触犯刑法。所以我提醒雇员不可以私下自行同意,法例上是不接受、不容许的,这点很重要。

记者:有一间幼稚园的校长一直收取4,500元一个月,其实时薪是低过28元的,就算由五月一日起,她说由於她的薪酬是来自捐款,她都不会收多过4,500元,她说是义工的形式,所以不要紧。是否担心有雇主要求雇员以义工的方式,收取低过28元……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这名校长的情况真是很独特,当然要看看她有没有雇佣合约,如果是义工就没有雇佣合约,如果有雇佣合约,要看看雇佣合约如何写,我们要个别个案去看。但我相信雇主如果是明显剥削,我们的督察如果调查得到,我们会按实际情况依法办事。

记者:有关最低工资检讨时间表……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最低工资的检讨时间表当然是最低工资委员会的工作,但依我看,时间表是不迟於明年三月便会启动,为何我这样说呢?因为法例规定最低限度每两年检讨一次,而条例是於去年十一月生效,28元是去年十一月宣布的,两年之内,即二○一二年十一月一定要提交报告给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作出决定。计回时间,为何在二至三月间呢?因为每年均有工资收入的调查,有10 000间企业,接近60 000名雇员,这调查提供有关工资变动情况等基本的数据,二○一○年的数据刚刚於今年三月公布了,二○一一年的数据会在明年约三月公布,到时便会启动,因要一些时间与持份者、商界、工会、各行各业大家商讨,还要内部分析,所以明年三月间便会启动。

记者:之前有劳顾会的成员说现时雇佣条例的保障已经过时,会在即将来临的劳顾会提出修例,政府的立场如何?另外,现时有很多雇员说被雇主强迫签署更改劳动合约、签假粮单、给解雇等,你如何看有关问题?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就这些一连串的假粮单等问题,首先,我要鼓励雇员举报,有热线电话:2815 2200,办公时间我们有同事处理。第二,如果我们的督察巡查时发现有这些情况出现,一定会深入调查,有足够证据我们一定会依法办事、会起诉。至於你说有劳顾会成员说要检讨劳工法例,事实上我们不时因应香港的经济社会发展步伐检讨劳工法例是否足够,当然检讨时会平衡各方利益、雇员、雇主的利益、及整体上香港的承受力如何,保障两者,取得平衡。最低工资正是一个典型例子,大家很清楚,是在平衡角度之下,推出最低工资,我们会密切留意实际的推行。

(请同时参阅谈话内容英文部分。)



2011年5月1日(星期日)
香港时间18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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