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男子因贩毒被判入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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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名五十二岁男子因干犯贩毒罪行及牵涉未成年人士参与相关罪行,於今日(四月二十六日)在原讼法庭根据危险药物条例第五十六A条被加重刑罚,被判监禁十四年。一名十七岁青年男子亦因贩毒及妨碍警务人员执行职务被判监禁八年零十个月。

  案情透露,毒品调查科人员於去年四月一日在葵涌石荫恏附近一巴士站发现该名五十二岁男子将一个纸袋交给该名十七岁青年男子后随即登上一辆的士逃去。警方於荫兴楼截获该名青年男子,并在纸袋内检获八百三十九克氯胺酮,其间两名警员於制服该男子时受伤。

  警方其后於落马洲河上乡拘捕该名五十二岁男子,他当时正从的士准备下车,行动中警方另外检获八百一十八克氯胺酮。

  两名被告其后被控以贩毒罪,而该名十七岁男子亦被控以妨碍警务人员执行职务,两人於今日被判刑。

警察公共关系科新闻公布第十六号



2011年4月26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20时3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