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及生局常任秘书长向内地官员反映香港渔民意见(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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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及生局常任秘书长(食物)黎陈芷娟今日(四月二十日)前往广州,与内地主管渔业政策的官员会晤,反映本港渔民对在内地水域发展捕捞渔业的意见。
黎陈芷娟与农业部南海区渔政局副局长郭锦富、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和港澳流动渔民工作办公室的官员举行会议,双方就如何进一步加强渔业发展的联系和合作交换意见,并特别讨论了有关流动渔船的管理及两地渔业可持续发展的工作。
黎陈芷娟表示,为了保护珍贵的海洋资源和生态环境,香港特区政府建议立法禁止在香港水域拖网捕鱼,以免无选择性的拖网捕鱼方法进一步扰乱海床及影响海洋资源。
她说:「自公布措施后,不少香港渔民向我们反映,希望在香港水域禁止拖网捕鱼后前往南中国海继续作业,部分并考虑转变作业模式、或往渔业资源尚在开发中的水域发展。」
会上,黎陈芷娟向内地官员表示,现时大部分的拖网渔船均领有内地签发的捕捞许可证,部分时间在内地水域作业。特区政府向内地当局反映本地渔民的意见,并希望在可行的情况下,内地当局可以向本地渔民提供协助,让他们可以继续在内地水域从事捕捞业。另外,黎陈芷娟亦向内地方面了解在控制捕捞渔船数量和功率总量的制度下,拖网渔船转型至其他作业模式的可行性和相关程序。
随行到访广州的有食物及生局首席助理秘书长(食物)黄淑娴和渔农自然护理署助理署长(渔业)苏炳民博士。
完
2011年4月20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7时3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