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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工及福利局局长与传媒谈话内容(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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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张建宗今日(四月十七日)出席立法会议员黄国健彩云恏办事处开幕典礼后,与传媒谈话的内容:

记者:政府带头提供有薪休息日,给予雇主很大压力?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我想强调,就政府外判工每七天有一天有薪休息日的安排,是针对政府现时外判工的合约。我们曾检视现时外判工的合约内容,亦已全盘考虑一篮子的因素,是真真正正为政府外判工而作出的决定。就这个决定,私人市场是否跟随,的的确确是交由私人市场去决定。每一个企业的运作都很不同,因此我们一定要尊重每一个企业,从他们的实际情况出发,因应他们的营运情况、实际的能力和需要作出决定。所以,今次纯粹是政府采购服务的内部决定,我们在宣布当日已经清楚带出这个信息,这亦不是一个指引。当然,市场是否跟随,一定是市场有自由去做。事实上,如果大家有留意,政府在过去几年的工资保障运动中,政府在服务条件上,已率先提供较私人市场更好的条件。政府一向在待遇和条件上是比较好的,政府亦只是斟酌实际情况作出这个决定。是否跟随一定是个别企业的决定,因为饭钟钱和休息日是否有薪,归根究底是雇用条件,是由雇主雇员大家去商议。

  我经常呼吁,在指引中亦已清晰指出,如果雇主是有困难,他在斟酌实际情况而做某一事情或不做某一事情时,我绝对鼓励他跟雇员商议。雇员是会理解雇主的困难,不一定是政府怎样做,你便要跟做;因为政府一向处理员工的雇用条件,正如我刚才所说,特别是在外判工上,是比市场优越,这是一个传统。

记者:今早有雇主表示是受政府误导才支持最低工资,现时令他们蒙受很大损失,可能被迫加价,将所有成本转嫁於市民,对这种讲法有何意见?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实质上我们屡次强调一点,最低工资在讨论过程中,饭钟钱和休息日是否有薪,大家都很清晰,在立法会审议过程中亦很清晰说明,这是雇用条件。在最低工资草拟条例过程,亦很清晰是要紧贴雇佣条例,即是尽量不改变雇佣条例中的条文。既然如此,饭钟钱和休息日是否有薪是雇主雇员大家商讨安排的服务条件。因此,是在这个基础下厘定最低工资的水平并草拟法例,大家在这一点上存有共识。我一再强调,如果雇主觉得有困难,认为在这方面他办不到,一定要跟雇员坦承沟通对话,我相信一定可以解决问题。最重要是包容共济,互谅互让去处理问题。因为最低工资是全新的制度,从未做过,推行上大家一定要磨合、适应;除了劳资双方要适应之外,政府本身亦要配合这个制度。

记者:是否有误导?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这绝对没有误导成分,可以说在过程中大家很清楚知道,这两项是雇用条件,大家都很清楚尽量不去改动雇佣条例,即雇佣条例保持原有的模样不作加减,是在此情况下处理最低工资。

记者:一间面店的一位女工因为要申请公屋而主动辞职,因为怕实施最低工资令她的入息超出上限。这些个案可能会接踵而来,有何解决办法?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公屋不属於我范畴,但大家都知道最近公屋亦已调整申请资格上限。至於其他方面如综援、鼓励就业交通津贴计划等等,事实上我们一向以来都会选取一个标准,以鼓励就业交通津贴计划为例,我们以住户入息中位数作为申请标准,并非以最低工资为标准。换言之,如果受最低工资影响令住户入息中位数上升,我们自然会作出调整,水涨船高,例如百分之七十或六十,会反映在工资中位数上。因此我亦已承诺在交通津贴计划实施一年之后作出检讨,这些检讨正正一并考虑这些因素。我们会不时留意工资的变动对家庭收入的中位数有多大的影响,我们会很小心去检视情况的变动。

记者:有残疾人士不满,如果雇主不满意他们的工作能力评估报告,可以合法地解雇他们,会否检讨这个情况?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在残疾人士方面我们亦已经有配套,是经过很久讨论,我们与超过一百个相关的残疾团体,包括雇主、家长等很多团体都讨论过,大家已经讨论过不知多少次,大家有一个共识:能有一个机制,一方面可保障残疾人士的权益,但如果他们担心自己的能力影响到就业,就让他自己决定是否接受评估。我们亦会於运作两年后检讨,如果发现推行有困难、有问题,我们一定会作出适当的调校,但一定要先给予机会让计划落实。

记者:但如果雇主不满意工作能力评估报告便可以解雇他们,是否会对残疾人士不公平?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这点在条例审议时大家已经很详细地讨论过,决定如果有太多要求,结果反会打击雇主聘用残疾人士的意欲。但我也承诺,先让计划落实,如果真的发现有问题,有雇主无理、不公平对待雇员,我们一定会作出应对的措施保障雇员。所以要视乎实际的情况是如何,如果实际的情况是很严峻,我们没有理由坐视不理。一定要先让计划落实,观察实际运作情况如何。大家有疑问是可以理解,因为最低工资从未做过,影响相当多的行业,雇主的忧虑我们都明白。所以有困难的雇主一定要与雇员沟通,我觉得透过对话一定可以解决问题,很多雇员是明白雇主的困难。大家都知道,我们的信息是,推行最低工资的最基本原则,是雇员的收入不能少於最低工资推行前,这是最基本的要求。
 
记者:现时有雇主认为政府在搞分化?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没有分化。正如我刚才说,饭钟钱和休息日是否有薪,要视乎合约有没有此安排,如果没有的话,应怎样做要大家讨论。正如政府在外判工方面也经过详细的审议,充分检视合约内容,平衡各方面的因素,才决定提供一日休息日,这是经过高层反覆深思熟虑的结果。透过讨论,很多问题可以理顺。我觉得大家在这段时间最重要是心平气和,包容共济,互谅互让。如果员工有困难,劳工处很乐意协助,如果雇主不清楚,我们亦要加大力度讲解及宣传,因为雇主不一定完全知道怎样计算,如果他们能够多主动与我们联络,我们很乐意协助他们去解决问题或作出调解。
 
记者:有保安公司更改合约,扼杀雇员的饭钟钱,如果不肯签署同意便遭解雇。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雇员如果觉得自己受到雇主不公平对待,令自己权益受损,我觉得他不应犹豫,应向劳工处求助,我们一定会了解内情,了解雇主的决定是否合情、合法、合理。如果决定不合法,我们一定会纠正;在情理方面,可透过我们调解,因为劳工处每年调解数万宗个案。大家透过讨论,透过劳工处居中调停,很多问题都可以解决。我觉得大家最重要是以包容共济的态度去看这个新事物,磨合、适应期必然会有。



2011年4月17日(星期日)
香港时间20时3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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