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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就《2011年拨款条例草案》恢复二读辩论的发言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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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张建宗今日(四月十三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2011年拨款条例草案》恢复二读辩论的发言全文:

主席:

  多位议员上周在财政预算案辩论发言中,就劳工事务、人力发展和福利服务三个范畴提供了很多宝贵和有用的建议,我想在这里作重点回应。

  关怀长幼、为弱势社群提供适当援助,是政府坚定不移的政策方针。2011-12财政年度预算案中社福的经常开支,占政府经常开支17.4%,达到422亿元。社福经常开支增幅达42亿元,是各政策组别之冠。此外,2011-12财政年度劳工及人力发展的经常开支的增幅亦高达22%,以提供资源配合多项即将落实的重大劳工政策和措施。政府对劳工事务、人力发展和福利服务的重视和承担,是无庸置疑的。

  多位议员批评预算案没有长远规划。特区政府进入看守状态,不思进取。我完全不认同这个看法,我想在我负责的政策范畴,举数个例子说明这些批评并不公道。

法定最低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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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法定最低工资是本届政府一项重要劳工政策,是保障基层劳工重要的里程碑。法定最低工资,从无到有,是政府与劳资双方共同努力、互谅互让取得的宝贵成果,可以说是得来不易。法定最低工资在香港是全新的制度,因此,雇主、雇员在实施初期都需要时间磨合和适应。劳工处已制订了一套《参考指引》,辅以实例说明,帮助雇主及雇员了解最低工资的立法原意,法例的有关条文及应用情况。我要重申,员工是企业的宝贵资产。雇主在可行情况,不应因为实施最低工资,而削减雇员现有的薪酬。员工的每月收入亦不应比条例实施之前为低,这是很重要的。在落实最低工资的过程中,劳资双方需充分及坦诚沟通,包容共济。劳工处会积极协助劳资双方解决问题,以取得共识。任何雇员如怀疑其雇佣权益受损,可向劳工处求助,我们一定会积极跟进。

  《雇佣条例》并没有规定膳食时间和休息日是否有薪,这方面属于雇佣条件,一向由雇主和雇员商议决定,《最低工资条例》不会改变这个安排。如果现有雇佣合约的条款在这方面不清晰而有需要厘清,雇主应充分谘询雇员,务求劳资双方透过沟通和协商,在合法、合理和合情的基础上寻求共识。

  至于政府服务合约非技术工人的新工资安排,我已在本周一全面公布了。政府外判服务合约现时聘用约4万名非技术工人,提供不同的公共服务。在新工资安排下,政府要求有关服务合约承办商,须要支付最低工资外,其聘用的员工,每七天享有一天有薪休息日。为了确保这些工人的就业得以继续,以及公共服务得以持续提供,政府决定今次特事特办,很例外地向服务承办商提供补贴,以应付因法定最低工资的实施而直接引致的额外工资支出。各政府部门会按其合约管理方法,确保补贴的款项会落入工人的口袋中,让工人真正受惠。

改善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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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业是民生之本,和谐之基。政府一直不遗余力促进香港的就业。经济环境持续改善,带动职位增加。在二○一○年,劳工处共接获752 000多个由私人机构提供的职位空缺,较二○○九年的589 000多个空缺,上升了27.6%,是历年最高的数字。在二○一一年,就业市场持续兴旺,在第一季,劳工处共接获200 200个空缺,与二○一○年同期比较,上升了三成。最新季度的失业率亦已由两年前5.4%的高位,回落至现时的3.6%。

  尽管就业情况持续改善,政府仍然十分关注弱势社群的就业情况,并致力提供多元化及适切的就业服务,协助求职人士寻找工作。针对不同类别求职人士的就业需要,劳工处多年来推出多项针对性的就业计划。为进一步加强对失业人士的就业支援,劳工处将于今年年底以先导形式于天水围设立一站式就业及培训中心,为求职人士评估个人服务需要,并为有需要人士提供更深入及个人化的个案管理服务及就业支援服务。为配合法定最低工资的实施,劳工处会加强就业服务,全方位协助有就业需要的求职人士,包括于本月一日起特别设立一条就业电话热线,为被裁而有就业需要的求职人士提供转介服务。

鼓励就业交通津贴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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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正全力为实施「鼓励就业交通津贴计划」作准备。劳工处已增聘专责人手,着手制定申请手续及运作细节,很快亦会展开首轮宣传活动,以期于本年十月正式接受申请。我们会在计划推行三年后进行全面检讨。我已承诺,在计划推出首年后,进行中期检讨。

提升就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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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雇员再培训局(再培训局)及职业训练局(职训局)会继续致力提供全面及优质的培训服务,协助本地劳动人口提升就业能力及竞争力。因应经济情况及市场需要,包括法定最低工资生效后劳工市场可能出现的变化,再培训局计划在2011-12年度把培训学额增加至13万个,并预留资源,如有需要,额外提供3万个学额。该局会密切留意业界的情况,灵活调配课程的学额,以回应需求。职训局在2011/12学年提供的学额中有15万9 000千个是为有志参加职业培训的人士而设的;而劳工及福利局在2011-12年度向职训局提供的相关经常性资助金会达到1亿6,000万元。

青年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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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就业市场已有好转,但较低学历和技术的青年人仍面对较大的就业压力,我们会继续采取多管齐下的策略以促进年青人就业。我们亦会密切留意法定最低工资条例实施后对劳动市场的确实影响,如有需要,会进一步加强为年青人提供的就业服务和计划,并通过多管齐下的策略提升他们的竞争力,推动就业。

改善劳工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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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不时检讨劳工法例下的保障范围,改善劳工权益,因应社会和经济的情况,与时并进。事实上,可以大胆说,去年是改善劳工权益的丰收年。因为除为最低工资立法,改善职业性失聪补偿外,我们亦提高《雇员补偿条例》5个补偿项目的金额。另一个里程碑,大家都记得,就是《2010年雇佣(修订)条例》。由去年十月二十九日开始,雇主如蓄意拖欠劳资审裁处或小额薪酬索偿仲裁处所裁断的款项,成为新的刑事罪行。这项突破性措施兼顾劳资双方的利益和关注,既加强阻吓逃避履行劳审处及仲裁处裁决的情况,又确保不会影响真正有财政困难和确实理由的雇主。这是劳资双方包容互谅的成果,解决了一个困扰劳工界四十多年的老大难问题。

  未来的改善劳工权益的工作主要包括修订《破产欠薪保障条例》,把「破产欠薪保障基金」(基金)的保障范围扩大至雇员根据《雇佣条例》可享有而未放取的年假及法定假日薪酬,透过由基金垫支特惠款项,协助受公司结业影响的雇员,进一步提升雇员保障。同时,我们亦着手就标准工时这个复杂课题进行详细、客观、全面的政策研究,我们正努力搜集足够资料和数据作深入的分析。

社会福利长远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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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社会福利方面,过往十年,政府不断增加社会缒利服务的拨款,以应付需求及提供新服务。福利范畴的经常拨款总额已由2001-02年度约286亿元大幅增至2011-12年度的422亿元,增幅高达48%,所占政府经常开支的百份比也由当时的14.6%飙升至现在的17.4%,可见当局对社会福利的承担一直有增无减。

  有议员认为香港社会福利缺乏长远政策和规划,对不起,我对此看法绝不同意。配合施政报告及财政预算案的筹备工作,政府现时采用一个年度福利规划机制,以多方面和多角度的模式,收集业界的意见,了解他们的需要及情况。现时,我们透过社会福利署(社署)辖下11个分区福利办事处设立的跨服务福利协调机制,评估区内的福利需要,以及订定和协调服务需要的缓急次序。福利办事处亦会定期举办地区福利服务规划研讨会,广纳不同界别人士的意见,以厘订来年的工作计划。劳工及福利局和社署亦不时与香港社会服务联会、持分者和有关人士保持联系和开会,就福利议题交换意见。此外,各谘询委员会会按情况及需要就其负责的个别福利服务进行检讨,例如安老事务委员会、康复谘询委员会,每个委员会自己都会做,以及谘询持分者的意见。

  相比起以往大家常说的「五年计划」机制,现行机制更富弹性及符合目前的社会情况,各持分者可定期按最新的社会情况及福利需求,适时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可以在较短时间内迅速、机动地回应社会的诉求。

  至于当局委托社会福利谘询委员会(社谘会)就社会福利长远规划进行的研究已接近完成阶段,社谘会正在拟备报告。我们收到报告后,会详细分析和研究,并会尽快向立法会福利事务委员会作出汇报。

由试点到常规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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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规划工作的一部分,当局近年来不时按实际情况及需要以试验计划的模式试行新的福利服务和措施,在试行期间会密切监察计划进度及收集持分者的意见,并适时作出评估和优化,以灵活有效地回应社会的福利需要。于确认试验计划成效后,当局会将它们扩展及常规化,最简单的例子是施政报告和今年的预算案中有个交代,把一站式的精神健康综合社区中心在全港做,第二个是「离院长者综合支援试验计划」,即是出院一条龙计划,也是全面做,还有「邻里支援幼儿照顾计划」,即是社区保姆,亦会全面做。这些都是由试点小步子起步扩展到常规服务,其实正正是我们规划的一个重要环节。

支援弱势社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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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强协助弱势社群,是今年预算案的焦点之一。

  为了纾解市民面对通胀和消费价格上升的压力,我们建议向领取综援、高龄津贴及伤残津贴的人士发放额外津贴,金额相当于一个月的综援标准金额、高龄津贴或伤残津贴。预计有关措施可以惠及约110万人,额外开支约为19亿元。

  另外,政府目前资助五个「短期食物援助服务计划」,即是食物银行,也可以为有需要人士提供即时及到位的服务,纾缓近期食物价格上升对他们的影响。虽然现有拨款足以让计划运作至2013年,但我们会密切监察服务需求,有需要时可以利用财政预算案预留的1亿元,继续推行此计划。

  一次性的拨款有即时纾缓的作用,但我们不会因此而忽略了长远规划。在今个财政预算案中,我们建议投放近15亿元经常性拨款,推行一系列可持续的新措施,我强调是新的措施,包括在综援计划下提高长者、残疾人士和健康欠佳受助人的现金援助,以及全方位加强安老和复康服务,由增加宿位供应、加强日间和到户服务、提升服务质素,以至改善硬件等,兼顾长者和残疾人士各方面的福利需要。其中逾9亿元将投放于加强及扩大综援计划下两项现金补助:一、提高60岁以下残疾和健康欠佳成年受助人的标准金额,加幅最高可达23%;二、把向严重残疾受助人发放的社区生活补助金,由每月120元倍增至250元,并扩大适用范围,以纳入另外13万多名受助人,包括残疾属非严重程度、健康欠佳人士和长者,让他们每年额外获得 3,000元补助金。十多万长者在家中领取综援全部都受惠。两项措施合共惠及约24万5 000人。

长者及残疾人士住宿照顾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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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服务方面,我想特别交代预算案中有关增加长者及残疾人士资助宿位的建议,因为这是大家及社会很关心的问题。

  现时资助安老宿位约有26 000个,总开支达每年24亿3,000万元。随着人口老化,政府近年不断增加投放于安老服务的资源,过往两个财政年度已分别有556个及705个新增宿位投入服务。在未来四年,将会再有约2 300个宿位陆续投入服务,其中1 250个是需求最殷切的资助护养院宿位,即护养程度高些、需要多些照顾的宿位,其增幅占现有同类宿位总数的一半。

  至于残疾人士的住宿服务,现时资助名额有约11 600个,与1997年当时的数目比较,增加超过八成(约82.5%),现时的总开支每年是12亿4,000万元。来年,政府将继续拨款增加宿位,连同已预留的经常性拨款,在2010-11及2011-12两年内额外提供的宿位有1 046个。

  增加宿位不可能一蹴即就,尤其是兴建院舍,选址和工程都需要长远规划和经年筹备。现今新落成的院舍,正是我们一直以来,持续进行长、中、短期规划的成果。长期规划是指在政府规划用地的阶段,尽量预留土地作兴建院舍之用,例子包括前长沙湾警察宿舍及石峡尾的旧区重建项目,而社署现时已合共在19个发展项目内预留地方,兴建新的安老和残疾人士院舍。中期规划,我们会密切留意一些将会因服务重组而腾出的政府物业和校舍等,争取改作院舍之用,例如将前赛马会南葵涌分科诊所,马头围女童院,坳背山男童院改建为残疾人士综合院舍。在短期规划方面,我们会积极物色空置的公共房屋单位,改作院舍之用。

  其实,兴建新院舍只是政府发展住宿照顾服务整体计划的其中一环,我们采取的,是多管齐下的策略。在残疾人士方面,我们会继续按《香港康复计划方案》,采取三项措施,即是:

(一)规管所有残疾人士院舍及推出相关的配套措施,一方面可保证院舍质素,亦有助市场发展不同类型和营运方式的院舍;
(二)支持非政府机构发展自负盈亏院舍;及
(三)继续稳健发展资助院舍。

  为配合拟推行的残疾人士院舍发牌制度,政府更推出了为期四年的「私营残疾人士院舍买位先导计划」,以鼓励私营院舍提升服务水准,增加资助宿位的供应,从而缩短服务的轮候时间,并协助市场发展不同类型的院舍。先导计划首年会购买约150个至233个宿位,并由第二年起将购买的宿位数目增至300个。

  同样,在安老宿位方面,除了兴建新院舍,我们也向私营院舍买位,以及尽量利用现有津助院舍剩余的空间,务求尽快增加宿位的供应。以买位为例,2005年有6 225个,来年将会增至约8 000个,增幅达到三成。由此可见,我们是有明确的方针和具体的计划,持续发展住宿照顾服务。

「居家安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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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如果可以选择的话,相信大部分长者和残疾人士其实很希望和家人、朋友一起,留在社区生活。所以,在政府的规划蓝图中,为他们加强社区照顾服务和提供无障碍环境,都是重要元素。事实上,我们的安老政策,是以「居家安老」为本,院舍服务为后援。因此,今年预算案建议增加2亿2,400万元经常性拨款,大幅增加1 700个社区照顾名额和全面推行「离院长者综合支援计划」,正正是希望帮助长者继续留在熟悉的家中安老。

提升无障碍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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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协助残疾人士独立生活和全面融入社群,也是政府一贯的政策目标。因此,我们提供无障碍环境,让残疾人士可与其他人一样,在平等的基础上进出处所和使用其中的设施。为了加快把现有政府和房屋委员会辖下场地的无障碍设施提升至最新的设计标准,政府会在未来几年动用13亿元为大约3 700个政府处所和设施和300个房委会物业进行改善工程,其中85%处所和设施的工程会在今届政府任期完结前完成,其余则在2014年6月底前完成。为配合房屋署的更换升降机计划,小部分改善工程将于2016年完成。

退休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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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席,我想谈一谈退休保障,大家也相当关心这个问题。退休保障制度从来都是高度争议性的议题,除了因为它涉及庞大的社会投资,亦因为影响广泛而深远。本港也曾就设立长者退休金或养老金展开了长达几十年的辩论,最后一次是在九十年代初,大家也记得,当时政府就香港老年退休金计划进行广泛公众谘询。该项计划本来建议给予所有合资格的长者每月2,300元退休金,经费来自雇主和雇员的供款以及政府注资的款额。在谘询期间,有很多意见发表了,结果在谘询期完结时政府共收到6 000多份意见书。分析意见书后的结论很明显是意见分歧、南辕北辙。有部分意见认为计划把保障老年生活的责任由个人或家庭转嫁到社会,会令中国传统价值观念崩溃;部分则指出老年退休金计划不公道、不公平,因为退休金款额并非与供款额直接挂钩;亦有意见认为统一退休金款额不可取,因为该款额对于真正有需要的人来说并不足够,对富者来说则非必要;有意见则关注到计划会否像西方国家一样面临破产的危机,担心西方福利国家面对的问题会在香港出现。在同时没有获得当时立法局支持的情况下,政府的结论是无法开设通往老年退休金计划的大门,我们一定要寻求其他可行的办法为长者提供经济保障。最后,立法机关于1995年通过相关法例,强积金制度应运而生,在2000年开始实施;以当年的环境来说,这个突破可以说是得来不易。虽然时至今日,公众对退休保障仍然有很多不同的意见和期望,但香港已经顺利踏出了重要了一步,确立了三根支柱模式的退休保障制度,其组成部分包括由政府提供的社会保障(我们有的安全网)、强积金制度以及个人自愿储蓄。

  这些年来,政府当局一直有顾及社会经济变化,密切监察三根支柱模式制度的运作情况,在有需要时作调整,并研究一些可持续的方法。中央政策组现正因应最新情况,深化有关研究,过程中会听取不同界别的意见。

  我们亦留意到社会各界近日就全民退休保障议题有热烈的讨论,当中有一些基本方案,也有客观和理性的分析。的确,社会需要的,不是空泛的口号;如果是有建设性的意见,我们一定会细心聆听。不过,希望各位议员明白,现行的三根支柱模式制度,是本港退休保障的基础;任何根本性改变,一定要经过深思熟虑,有长远的规划。政府当局会仔细考虑中央政策组的研究结果和其他相关因素,认真探讨未来路向。

  主席,我谨此致辞。谢谢。



2011年4月13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1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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