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就「落实『十二五』规划」议案的开场发言(只有中文)
******************************

  以下为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林瑞麟今日(三月三十一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叶国谦议员动议辩论「落实『十二五』规划」议案的开场发言全文:

主席:

  行政长官在二○○七/○八年度的施政报告中提出,香港特区会尽早配合拟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十二五规划纲要》)的工作。本会在二○一○年一月通过「积极参与国家『十二五』规划」的议案,并在同年五月通过了「积极执行《粤港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反映社会对支持香港配合国家「十二五」规划已有基本的共识。

  过去两年多,特区政府与国家发改委和中央政府其他相关部委保持紧密联系,逐步推进香港配合拟订国家「十二五」规划的工作。经各方支持及努力下,《十二五规划纲要》於本年三月十六日正式公布,首次将有关香港和澳门特区的内容单独成章(《专章》)。这是个重要的突破。

  叶国谦议员的原议案提及,「促请特区政府积极响应,把握『十二五』规划的黄金机会,深化香港与内地的合作,以促进香港经济发展,改善民生」。这方面与特区政府配合工作的方向是一致的。原议案及多个修正议案就特区政府日后如何制定适当的跟进配合措施提出意见。

  为协助议员就议案深入讨论,在开场发言的部分,我会先介绍特区政府未来相关配合工作的方向,有关内容也会涵盖部分原议案和修正议案所提出的措施。在总结发言的部分,我会就特区政府相关政策局对个别建议的措施进一步作出补充回应。

工作方向
────

  《专章》对香港的未来发展有标志性的意义,包括凸显中央:

(一)支持巩固和提升香港国际金融中心、贸易中心、航运中心的地位,包括发展成为离岸人民币业务中心和国际资产管理中心;

(二)支持香港发展六项优势产业,在内地拓展合作领域和服务范围;及

(三)支持进一步深化内地与香港的经济合作,继续实施《内地与香港关於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支持将广东「先行先试」措施逐步拓展到其他地区,并确定《粤港合作框架协议》中粤港合作的重要功能定位和香港在珠三角区域发展中的核心作用。

  《专章》凸显了中央对保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的大力支持,为香港特区的未来发展提供了历史机遇,同时又能让香港特区在「一国两制」下,配合国家的整体发展方向,按照《基本法》自行制定自身的发展方向、政策和措施。

  在接下来的发言,我会重点讲述特区政府在推动香港成为离岸人民币服务、国际资产管理服务和「高价值货物存货管理及区域分销中心」,以及在推动CEPA、香港服务业开拓内地市场,以及区域合作方面的工作方向。

金融:人民币离岸中心
──────────

  《专章》明确表示支持进一步巩固和提升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增强全球影响力。在发展成为离岸人民币业务中心方面,香港有「一国两制」和「先行者」的独有优势,能够发挥「防火墙」和「试验田」的作用。

  自二○○四年以来,香港逐步建立了内地以外最具规模的离岸人民币市场。除了高效和可靠的人民币清算系统和平台,香港也建立了内地以外首个人民币债券市场。二○一○年人民币结算总额约为三千七百亿元人民币,净流入额累计约一千六百亿元人民币,成为本地人民币市场供应的主要来源,逐步发挥资金池的作用。香港政府会致力进一步优化人民币结算平台,并到海外进行路演以推广香港的人民币离岸市场,吸引更多企业利用香港的结算服务。我们也会继续鼓励海外和内地企业来港发行人民币债券。

金融:国际资产管理中心
───────────

  在发展成为国际资产管理中心方面,香港的固有优势包括高度开放和国际化的市场、与海外主要市场接轨的规管制度、法治精神、资讯和资金的自由流通等。本年的工作重点包括签订更多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继续发展伊斯兰金融平台,提供适切的财政措施,以及加强推广。我们并会透过持续优化香港的规管架构,改善市场素质及推动市场发展,进一步提升资产管理业的竞争力。

高价值货物存货管理及区域分销中心
────────────────

  《专章》提及支持香港发展成为高价值货物存货管理及区域分销中心。为配合业界转向高增值物流服务的发展方向,特区政府会於葵青区逐步提供长期用地,吸引第三方物流服务提供者进驻香港。另外,我们亦会积极推动物流服务电子化,继续与业界携手向内地及海外蒥场推广香港专业的物流服务。

  航空方面,香港机场管理局正积极提升机场的处理能力,应付未来的需求,这包括中场发展计划和新航空货运站的建设。原议案提及「加快研究及落实兴建第三条跑道」,在这方面,香港机场管理局计划在本年上半年就《香港国际机场2030规划大纲》展开公众谘询,有关内容将会包括兴建第三条跑道的可行性。

推动CEPA和香港服务业开拓内地市场
────────────────

  《专章》强调中央支持继续实施CEPA和支持香港发展六项优势产业,在内地拓展合作领域和服务范围。自二○○三年签订CEPA以来,特区政府一直致力进一步完善有关内容,以及具体的落实工作。计至《CEPA补充协议七》,双方在服务贸易领域已公布近二百八十项开放措施。

  香港服务业提供者可在四十四个涵盖香港四大传统支柱产业及六项优势产业的服务领域,以优惠待遇进入内地市场,包括为香港专业人士在内地注册和开业提供便利。有关进展包括:

(一)截至二○一一年一月三十一日,已签发超过二千三百张《香港服务提供者证明书》予一千三百多家香港企业。根据特区政府在二○一○年完成的调查报告,持有《香港服务业提供者证明书》的企业中,约有百分之四十八已根据CEPA的安排在内地设立企业。

(二)二○○七至二○○九年期间,香港服务业提供者藉CEPA在内地设立的企业,获得累计约一千九百八十亿元的业务收益,而设於香港的业务企业由於CEPA亦获得约港币五百五十一亿元的额外业务收益。

(三)香港专业业界凭借CEPA的安排,在内地发展的具体例子包括:

(i)现时已经有香港服务提供者或取得内地医师资格证书的香港医生利用CEPA在广东多个地点获准开设医疗机构;

(ii)也有不同的香港律师事务所与内地伙伴进行联营,地点包括北京、广州和天津等。

(四)截至二○一○年十二月,香港居民在内地设立个体工商户超过三千九百户,注册资金有二亿八千二百万元人民币。

(五)个人游计划於二○○三年推出至今,已推广至四十九个内地城市。截至二○一○年十二月,内地旅客以个人游方式到香港旅游累计超过六千万人次。

  在中央的支持下,六项优势产业有很大的空间进一步开拓内地的市场。CEPA的开放措施是相关产业进入和开拓内地市场的一个重要平台。《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一连串的战略目标,包括扩大内需,推进城镇化和发展现代服务业等,都为有关产业带来机遇。

区域合作
────

  在区域合作方面,我们的重点工作包括积极推动:

(一)落实《粤港合作框架协议》;
(二)落实广东对香港服务业开放「先行先试」的措施,并逐步将有关措施拓展到其他地区;以及
(三)协助推动前海发展。

落实《粤港合作框架协议》
───────────

  《专章》将《粤港合作框架协议》中粤港合作的重要功能定位提升到国家战略的层次,并确立香港在珠三角地区发展中的核心功能定位,有关重点包括:

(一)打造更具综合竞争力的世界级城市群;
(二)建设以香港金融体系为龙头的金融合作区域;
(三)打造世界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基地;
(四)构建现代流通经济圈;
(五)广东对香港服务业开放先行先试,并逐步将有关措施拓展到其他地区;及
(六)粤港澳优质生活圈。

  粤港两地政府会继续紧密联系,合力推进《粤港合作框架协议》的落实工作,并已就二○一一年的工作重点达成共识,为今年的工作定下清晰的目标,涵盖金融、跨境基建设施、环保、医疗和教育等多方面。

前海服务业合作
───────

  《专章》的专栏重点提及前海发展,目标是打造成粤港现代服务业创新合作示范区。前海发展是国家落实经济发展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战略选择,是国家发展现代服务业的「试验田」。对香港来说,与深圳在前海发展现代服务业是互利互惠的安排,相信有助扩大区域经济的规模,并为香港业界开拓内地庞大的服务业市场提供重要的平台。

  前海会由深圳主导和开发管理,而特区政府会继续为前海的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的探讨和制定提供意见。我们希望内地当局能够在制订相关政策的过程中,考虑如何营造所需的政策环境,让合适的服务业在前海开拓业务,重点包括金融、专业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整体而言,前海发展有关工作有助香港的服务业开拓内地庞大的市场,同时有助促进珠三角地区加快发展服务业,提高整体的竞争力。

广东「先行先试」措施
──────────

  《专章》提及中央支持广东对香港服务业开放「先行先试」,并逐步将有关措施拓展到其他地区。这是一个重要的政策方向。广东的常住人口接近一亿,二○一○年全省生产总值达四万五千四百七十三亿元人民币,人均生产总值折合近七千美元,是香港服务业开拓内地市场的理想地点。自二○○八年以来,内地和香港公布了共四十一项以广东为试点的CEPA「先行先试」措施,涵盖二十一个领域,涉及多个香港重要产业。广东省政府一直积极配合,并在二○一○年公布了《CEPA补充协议七》中广东「先行先试」措施的相关法律法规。我们会先致力做好落实广东「先行先试」的各项措施。在这基础上,我们希望逐步将有关措施推展到内地其他地区,重点包括拥有四亿人口的泛珠三角地区,为香港的服务业开拓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务实推进
────

  特区政府处理区域合作,是宏观与微观层面兼备的。国家「十二五」规划与CEPA涉及中央的宏观策略;前海发展从地区层面推动内地的第三产业更上层楼,也为香港开拓内地市场,这是微观层面的发展方向。

  我们内部协调有完整的制度。政务司司长主持有关配合国家「十二五」规划,由各相关政策局和部门组成的督导委员会;政制及内地事务局负责整体的协调和跟进工作;特区政府驻北京办事处也会协助与中央部委的联系;各相关政策局会因应《专章》的具体内容,就其负责范畴制定相关的配合政策和措施,并会继续按照既定的安排,就涉及重要政策或公共财政开支的事宜谘询立法会相关的事务委员会。

  主席,我作个开始,谨此陈辞,稍后会就不同的修正案再作进一步的回应。



2011年3月31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2时5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