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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动议延长限制公共小巴车辆数目有效期的总结发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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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郑汝桦今日(三月三十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动议延长限制公共小巴车辆数目有效期的总结发言全文:

主席:

  就公共小巴总数的限额为4,350辆,刚才有数位议员发言,关心小巴的服务及功能。刘健仪议员提醒我们,我们亦同意的是,各种交通工具应发挥不同的功能。我们希望做到市民有选择之余,亦平衡各种交通工具(的服务),不要带来恶性竞争。这并非要保护任何一方,而是考虑市民最大利益,因为如果有良性竞争,无论在票价还是服务上,市民都可得益。

  我亦同意刘议员所说,我们应不断检视情况,尤其铁路网络将会扩展。大家都同意铁路网络扩展可带来一个环保的集体运输系统,但同时我们亦需明白其他交通工具在辅助或接驳方面的角色。在一些未有运输工具可到达的地方,小巴担当重要的角色。

  至於建议加设座位方面,我们不能简化事件。其实这事项在交通事务委员会已有详细讨论,我在这里不再重覆。运输署已做了全面的检视,我们亦向委员会交代了为何我们认为若增加座位,可能会对整个交通网络及服务有影响。

  至於黄成智议员问及政府是否需要检视小巴服务能否在各方面切合乘客需要,运输署会衡量乘客的需要、交通路面情况等,看看是否需要增加班次及调动小巴服务,甚至正如议员刚才提出,如果乘客候车时间过长,运输署可以考虑安排载客量更大的交通运输工具,例如专营巴士服务,以满足乘客的需求。

  黄议员亦关注小巴安全的问题,运输署会与业界探讨安装安全带的可行方案。政府将於2010/11年度提出有关小巴安全的立法建议,以达致数个目标,包括∶

(i)限制公共小巴的最高车速为每小时80公里;
(ii)在所有公共小巴安装车速限制器;
(iii)把电子车辆行驶记录仪(即「黑盒」)列为新登记公共小巴的基本设备。(现时推动小巴的安全措施进展良好。)

  我们将於本立法年度提出这些立法建议。

  至於议员关注的整体交通运输网络情况,我们当然会继续听取议员意见。多谢主席。



2011年3月30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20时0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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