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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四题:公共财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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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三月三十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涂谨申议员的提问和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的答覆:

问题:

  政府曾表示,需根据审慎理财的原则计划每年的公共开支。政府在二○一一至二○一二年度财政预算案中建议一次过动用约240亿元向每个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户口注资6,000元,但在一星期后改为建议动用约370亿元向每名18岁或以上并持有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证的市民发放6,000元现金,开支因而增加130亿元。此外,当局在去年十二月公布新的鼓励就业交通津贴计划(「交通津贴计划」),三年的估计开支为48.05亿元,但由於申请资格上加入了较严格的规定,以致部分在旧计划下受惠的人士在新计划下不再合资格申请津贴。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政府目前的理财哲学为何,是否已经放弃审慎理财的原则;

(二)为什么上述的发放现金建议没有订明就业状况、家庭入息和资产审查等资格准则,但交通津贴计划却订有工作时数下限、家庭入息和资产上限等严格规定;有否评估该情况是否显示政府的理财政策有矛盾;若有评估,结果为何;及

(三)鉴於有报道指出,政府建议只向永久性居民发放现金,对居港未满七年的新来港定居人士不公平,引起公众极之不满,政府在提出该建议前有否评估其对各界人士和社会的影响?

答覆:

主席:

  政府一如既往按照审慎理财的原则管理公共财政。这原则切合《基本法》第107条的规定,即财政预算以量入为出为原则,力求收支平衡,避免赤字,并与本地生产总值的增长率相适应。我们在预算案附录提及的一些准则,也反映了上述原则。在实践时,如何体现审慎理财的原则,要视乎个别财政建议的政策目的及相关考虑。

  问题所提及的措施各有其特定的政策目的和背景,不应作直接比较。「鼓励就业交通津贴计划」的目的,是减轻低收入住户的在职人士往返工作地点的交通费负担,并鼓励持续就业。由於计划是一项经常性措施,我们必须考虑其可持续性,并确保有限的公共资源能投放到真正有需要的人士身上。计划的申请资格反映了上述考虑因素。

  财政预算案中建议注资强积金户口及其后公布向合资格市民发放6,000元的建议,与「鼓励就业交通津贴计划」的政策目的、理念及背景均截然不同。

  由於二○一○至一一年度的收入远较预期多,加上预计中期财政稳健,储备水平健康,我们认为不需要将这些预期以外的收入全数拨入储备。因此,财政预算案除了有多项措施纾缓通胀对市民的压力,包括宽免差饷、电费补贴、增加食物银行拨款等,亦拨款投资未来,例如成立70亿元的「精英运动员发展基金」、25亿元的「自资专上教育基金」,以及注资强积金户口等等。

  强积金制度是现时香港退休保障制度的三条支柱之一。在《强积金条例》的框架下,市民须供款为自己的退休生活作准备。政府在财政许可的时候以公帑协助有关市民为退休作更好的准备是恰当的,也可加强这退休保障制度及作为对社会整体未来的投资。

  在财政预算案谘询期间,有意见认为政府在目前的财政状况下应该藏富於民。在制定预算案时,我们既增加教育、福利及医疗等多方面的经常开支,改善民生服务,亦建议注资强积金户口,是希望能透过一个现存渠道,协助更多市民为退休作好准备,同时亦达到藏富於民的目的。基於上述考虑,注资强积金户口的建议不设入息审查。

  向18岁或以上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的市民发放6,000元款项的建议,在概念和背景上与上述注资强积金户口建议一脉相承,同样是希望能藏富於民。不同之处,是6,000元的款项不是留作未来之用,而是让市民自行支配。市民可按意愿决定全数提取,亦可选择暂不提取,以获取「储蓄奖赏」。以这个建议取代注资强积金户口,是顺应预算案公布后的民意倾向。这调整建议保留了藏富於民的原意,只是透过另一个实施方法以回应市民的诉求。

  社会上对藏富於民及扶助弱势社群虽有共识,但实际上对如何分配公共资源,大家仍有不同的意见。即使是向领取综援、高龄津贴及伤残津贴的人士发放额外津贴或代缴公屋租金等一次性措施,社会上也有反对的声音。在香港这样多元化的社会里,实在难以追求绝对的共识。

  同样地,我们提议向18岁或以上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的市民发放一笔为数6,000元的款项,社会上亦有不同的声音,既有很多市民表示欢迎,也有人认为应将涵盖范围扩大,包括某些类别的非永久性居民或其他年龄组别的人士。我们亦留意到有某些针对新来港人士的意见,其中有些是不公平及不必要的。

  根据《基本法》第24条及香港法例,香港居民分为永久性居民及非永久性居民。18岁或以上持有永久性及非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的人士估计分别有约610万及110万名。持有非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的人士包括很多不同类别,例如新来港人士、输入劳工及外佣,以及其他来港工作或就学的人士等等。如果建议涵盖非永久性居民,未必符合藏富於民的目的。香港法律将18岁或以上的人士视为成年人。因此,我们提议计划只向18岁或以上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的成年市民发放6,000元,这样做既切合藏富於民的目的,亦是合理的安排。



2011年3月30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3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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