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英文版 寄给朋友 政府新闻网
立法会十五题:筹款活动
***********

  以下为今日(三月三十日)在立法会会议上詹培忠议员的提问和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张建宗的书面答覆:

问题:

  本人得悉,近期在港铁港岛线金钟站外面的行人道上,经常有持证件的人士进行筹款活动。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当局有否就该等筹款活动的举行地点、日期及时间施加限制,以免该等活动引致交通混乱,危及市民安全;

(二)该等筹款活动事先须否得到当局批准及发出通告,让市民知悉;及

(三)针对有一些机构动员长者进行街头筹款活动,而有市民因担心拒绝捐款会显得相当冷酷而觉得有压力,当局会否检讨筹款活动的有关规定?

答覆:

主席:

  政府当局致力提供一个友善环境,尽量精简行政程序,方便团体动员社区资源进行筹款活动。与此同时,当局亦须确保这类活动不会对蒥民造成不便和滋扰,并保障捐款人的权益。筹款活动的规管涉及不同政府政策局和部门的范畴,有关的决策局和部门已制订多项规管及行政措施。

  现时,社会福利署(社署)署长可根据《简易程序治罪条例》(第228章)的规定,对为慈善用途而在公众地方进行的筹款活动或售卖徽章、纪念品或类似物件的活动,发出公开筹款许可证(许可证);民政事务局局长亦可根据《简易程序治罪条例》,对为其他用途而进行的上述活动发出许可证。《赌博条例》(第148章)及《赌博规例》(第148A章)赋权影视及娱乐事务管理处(影视处)处长发出奖券活动牌照。食物及环境徖生署(食环署)署长可根据《公众徖生及蒥政条例》(第132章),对在公众地方进行的卖物筹款活动,发出临时小贩牌照。

  就詹培忠议员的问题的三个部分,当局的综合回应如下:

(一)向社署及民政事务局申请许可证的团体必须事先获有关活动场地的管理机构包括相关政府部门批准。在审核申请时,除了考虑活动场地管理机构许可的日期、时间及地点外,社署及民政事务局均规定有关筹款活动不能於卖旗日举行的时间内进行,以免市民混淆。许可证亦会列出各项条件,包括筹款者不得在公众地方阻碍他人或造成滋扰/阻塞。

  奖券活动牌照持牌人必须事先取得影视处的批准,才可於公用街道售卖奖券。在审核申请时,影视处会谘询相关政府部门,以免售卖奖券活动影响人流或在相近地点有超过一项筹款活动同时进行。奖券活动牌照亦规定有关活动不得引起公众秩序问题或造成滋扰。

  个别团体如以透过售卖货品形式在公众地方筹款,须向食环署申请临时小贩牌照。食环署接获有关申请后,会征询相关部门的意见,若有关部门不反对,才发出临时小贩牌照。

  若举办活动的团体需临时占用政府土地以设立固定的柜台或摊位等,有关团体须向当区地政处提出申请,地政处会考虑向该申请团体发出临时占用政府土地批准通知书,该批准的适用范围只限於占用政府土地的柜台或摊位等,而获批土地的面积一般不超过三乘六

(二)获社署署长或民政事务局局长批准及发出公开筹款许可证的团体须在举办筹款活动的地点当眼处出示有关的许可证,以便市民得知有关筹款活动已依法获批。假如筹款活动并非在一个固定地点举行,筹款人员须在筹募款项时携同许可证的副本,并将其向任何要求查看许可证的人士出示。社署亦会定期将获批准在公众地方举行的慈善筹款活动的资料上载至社署网页,供市民参阅;市民亦可致电社署热线2343 2255查询有关资料。有关为其他用途而进行的筹款活动的资料,亦可向民政事务总署查询。

  根据影视处处长就规管在公用街道售卖奖券活动所订立的附加条件,持牌人必须在售卖奖券活动期间,於当眼处展示主办机构的名称。此外,每个销售处的负责人须保管牌照副本和由影视处处长就有关活动签发的批准信副本,以便公众查阅。市民亦可浏览影视处网页或致电影视处牌照组查阅获发奖券活动牌照的机构名单及有关地点。

  就临时小贩牌照而言,食环署主要负责监管相关的小贩摆卖活动及环境徖生事宜。分区小贩事务队每天都会巡逻区内街道,向领有临时小贩牌照的筹款活动摊位进行视察,以确保持牌人在进行相关活动时遵守《小贩规例》(第132AI章)及发牌条件。如发现有属其他部门权责的问题,小贩事务队会将个案转介有关部门跟进。市民可浏览食环署网页查看街头筹款活动是否已获发临时小贩牌照。市民如发现有筹款活动怀疑未领有所需的牌照或造成通道阻塞或环境徖生问题,可致电1823电话中心报告。

(三)政府当局一直教育蒥民如何作精明的捐款人,并继续检讨有关的规管制度和行政措施。

  另一方面,香港法律改革委员会(法改会)现正检讨有关香港慈善组织的法律及规管框架。法改会的慈善组织小组委员会计划於今年稍后发表谘询文件。当局会密切留意有关检讨的进展及其建议。



2011年3月30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30分

列印此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