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委会通过清拆柴湾工厂大厦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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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房屋委员会发出:

  房屋委员会(房委会)辖下的商业楼宇小组委员会在今日(三月十日)通过清拆柴湾工厂大厦的计划,以及向受清拆影响的租户发放特惠津贴和其他安排。各项安排均与以往清拆旧式工厂大厦的安排相同。

  商业楼宇小组委员会主席陈炳钊博士说∶「柴湾工厂大厦建于一九五九年,楼高五层,没有升降机,全座共有378个工厂单位,标准面积为18平方米。厂厦的设计过时,维修保养费用不断增加。目前仍有138个租户租用280个标准单位,商业楼宇小组委员会通过给予租户18个月通知,以便他们腾空单位。」

  陈炳钊续说:「根据租约和《房屋条例》,房委会有权给予适当通知而终止工厂大厦单位租约。不过,一如过往,房委会会向受清拆影响的租户,发放特惠津贴,以协助他们迁徙。」

  柴湾工厂大厦约有98%租户享有「顶让权」,他们将获发放每个标准单位计约由88 000元至147 000元不等的特惠津贴,相当于约14至16年的现缴租金。

  他又说:「有意在别处重新开业的租户,可参加公开投标或局限性投标,租用房委会辖下较新的工厂大厦单位,现时该等单位可供出租的面积约为2 000平方米。」

  租户亦可选择搬迁至供应充裕的私人工厂大厦的空置单位。根据差饷物业估价署出版的《香港物业报告2010》,截至二○○九年底,私人工厂大厦空置单位的总面积为1 388 000平方米,其中约12%位于港岛区。

  他续称∶「受影响的租户如租用房委会其他厂厦单位,更可获免租三个月。不选择免租期的租户,可领取每个标准单位计8 200元的一笔过现金。特惠津贴总额(包括免租期替代金)预计约为三千三百万元。」

  柴湾工厂大厦将于二○一二年九月清拆。有关地盘现时属柴湾分区计划大纲之「综合发展区」。房委会认为该地盘适合作公共租住房屋发展,故会寻求当局拨作兴建公共租住房屋之用。



2011年3月10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6时2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