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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五题:综援计划下的租金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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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三月九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张国柱议员的提问和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张建宗的答覆:

问题:

  据报,近年私人楼宇租金飙升,小型单位的租金价甚至比豪宅更高。然而,综合社会保障援助(下称「综援」)计划下的租金津贴的最高金额,自二○○三年六月以来未曾调整。政府统计处的数字显示,有近六成居於私人楼宇的综援受助人实际支付的租金,高於综援计划下的租金津贴的最高金额,而这个比率在近三年不断上升。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当局最近一次於何时按甲类消费物价指数中私人房屋租金指数的变动检讨综援计划下的租金津贴的最高金额;

(二)鉴於政府表示会在有需要时按照既定的机制,调整租金津贴的最高金额,何谓有需要的时候;鉴於居於私人楼宇的综援受助人实际支付的租金高於租金津贴最高金额的比率不断上升,当局会否考虑调高综援租金津贴最高金额;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三)鉴於现时私人楼宇的租金高昂,当局会否为居於私人楼宇而其缴交的租金又高於租金津贴最高金额的综援受助人,推出短期措施,以纾解民困;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综合社会保障援助(下称「综援」)计划向经济上不能自给的家庭提供现金援助,协助他们应付基本生活需要。

  综援住户可获发租金津贴,以支付住屋的开支。津贴金额相等於该住户实际支付的租金,或者是按符合领取综援资格的家庭成员人数厘订的最高金额,以较低者为准。租金津贴最高金额每年按甲类消费物价指数中私人房屋租金指数(下称「租金指数」)的变动调整。租金指数由政府统计处按月编制,可反映开支较低组别住户所负担的私人房屋租金的走势。立法会在一九九八年通过以租金指数作为调整租金津贴最高金额的基准。

  就张国柱议员的提问,现答覆如下:

(一)及(二)租金津贴最高金额最近一次的调整是在二○○三年六月,该次调整是根据二○○一年四月至二○○二年三月的租金指数移动平均数而作出的。其后虽然租金指数显示该金额有下调空间(最低为二○○五年的-17.3%),但政府当局考虑到香港的经济状况,一直把金额冻结。现时租金津贴每月最高金额载於附件。

  随租金指数的变动,租金津贴最高金额的下调空间於过去数年已逐步收窄;租金指数的十二个月移动平均数,已於去年年底回复至与二○○三年调整津贴时所参考的水平相若。我们会继续留意情况,只要租金指数移动平均数上升的趋势持续,便会在本年下半年按既定机制调整租金津贴最高金额。

(三)截至二○一一年一月,租金津贴最高金额足以支付大部分(86%)综援住户的实际租金。

  社会福利署署长可行使酌情权,批准向居於私人房屋并正在轮候体恤安置或受资助安老院舍的综援住户,发放超过最高金额的租金津贴,以缴付其实际支付的租金。

  在短期措施方面,财政司司长在刚发表的二○一一至一二年度财政预算案建议向综援受助人发放额外津贴,金额相当於一个月的标准金额,以纾缓他们面对通胀和消费价格上升的压力。综援受助人可按其情况及需要,灵活运用此额外津贴。



2011年3月9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2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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