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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就「辛亥革命百周年」议案的总结发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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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林瑞麟今日(一月二十六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陈伟业议员动议辩论「辛亥革命百周年」议案的总结发言全文:

主席:

  在听取各位议员的发言后,我希望就数方面作出回应。

直接及全面的选举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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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就香港发展民主方面,梁家杰议员提及我们现时是有普选时间表,但未有路线图。我想指出,行政长官的普选模式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在二○○七年的《决定》已清楚表明,在二○一七年实行行政长官普选时,是由所有合资格的选民普选产生行政长官,亦即是一人一票的选举制度。

  至於在二○二○年普选立法会,特区政府已多次表明届时应该是落实一套符合普及和平等原则的选举模式。香港社会在未来十年依然有充分的时间及空间来探讨、讨论这个问题,并建立共识。

将「辛亥革命」列为通识科的课程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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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毓民议员的修正案是促请特区政府将「辛亥革命」的历史、影响和与香港的关系,列为通识科国民教育的课程指引,就此我有四方面的回应:

  首先,我们认同认识国家历史是国民教育重要的一环。事实上,中国历史及文化是小一至中三阶段必须学习的内容。小学一般通过「常识科」教授国史,而中学则采用不同的课程模式组织中国历史的元素和内容。

  第二,有关「辛亥革命」的历史、影响及「辛亥革命」与香港的关系,一直是小学「常识科」、初中及高中的「历史科」和「中国历史科」的重要课题。这些科目的课程涵盖有关人权和法治等概念,例如权利与义务、自由、尊重他人等。对中国历史和今日社会有重要影响的历史人物和事件均是这些科目的核心学习元素,而孙中山先生和「辛亥革命」是当中的例子。

  这些重要元素亦为高中学生学习以改革开放后的中国为课程重心的「通识教育科」,提供了基础。老师可透过相关课题的学与教,帮助学生掌握国民、法治、民主、自由、人权等概念和建立正面的价值观。

  第三,在学科课程以外,教育局亦建议学校按德育及公民教育课程架构,以生活事件为学习情境,将培育学生民族感情、民主素养等价值观和态度的工作,与各个学习领域及科目互相结合,彼此相辅相成,为学生提供一个整全的公民与国民教育的学习经历。

  第四,至於在课堂以外,教育局、康乐及文化事务署、以及不同社区团体会在今年举办一系列纪念「辛亥革命」百周年的活动,这些活动包括有文艺晚会、大型展览和图片展、学生写作比赛、两岸四地学生及青年交流及考察活动、以及各类文化活动,例如歌剧、木偶剧、舞台剧等等。而其中的一些展览已经在去年开始举办。

  我们十分鼓励同学积极参与这些活动,从而对「辛亥革命」的历史意义,对香港在革命中所扮演的角色,以至对国家的发展有更深的认识和体验。

  故此,大家可清楚理解到在目前的课程架构下,中小学老师是有充分机会向同学介绍有关「辛亥革命」的历史。另一方面,特区政府亦会透过举办不同类型的纪念活动,让同学有机会在课堂以外认识「辛亥革命」的历史。因此,我们认为并无需要将「辛亥革命」的历史、影响和与香港的关系,分别列为通识科国民教育的课程指引,因为在现有课程下,已有恰当安排。

促进两岸和平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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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想回应一下叶国谦议员的修正议案,当中提及要推动祖国的和平统一,而刚才亦有好几位议员就此发表意见。

  事实上,中央已多次强调对处理台湾问题坚定不移的政策,是以「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来解决这问题。

  香港回归十三年来,已用事实证明「一国两制」是切实可行的理念,亦是妥善处理和解决历史遗留下来的问题的有效政策。我们相信香港的经验能为妥善解决台湾问题提供重要的参考。

  港台关系是两岸关系的特殊组成部分。随两岸关系进入新的阶段,特区政府在过去数年亦积极部署,全面配合两岸关系的提升,为港台交流创造良性互动、更有利的条件。我们的具体工作包括数方面,例如在二○○八年十月,香港贸易发展局在台北开设办事处,是首个香港法定机构在台湾开设办事处。我们在去年四月亦成立了「港台经济文化合作协进会」(「协进会」),这是为港台两地沟通合作的时代设立了新的起步点。

  在去年八月,财政司司长以「协进会」荣誉主席的身分率团到台湾访问,与台湾当局成立的「台港经济文化合作策进会」举行了第一次联席会议,为两地的经贸、旅游、文化等领域的合作揭开新的一页。

  展望未来,我们希望两地的官方代表可以继续利用「协、策两会」的平台,以适当的身分进一步提升香港与台湾之间的高层次交流与合作,为促进两岸四地关系的建立有所贡献。

  主席,总括来说,今天大家在议事堂上讨论了过去一百年的历史,不论是一九一一年的「辛亥革命」、一九四九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立及一九七八年开展的「四个现代化」,自然都是大家涉猎和讨论的议题,亦影响了今天我们的国家和人民的实际情况。不论大家在议事堂内所持的政见是如何不同,都不能否定今天我们的国家是比以前更进步和更有希望。

  回望香港,我们多年来都共同认为香港是一片福地。为什么?因为我们在这里什么都拥有──有人权、有自由、有法治,亦可以进一步推动民主。所以,我们身处香港就更应好好珍惜今天能够拥有的,更应按照国家的《宪法》和《基本法》努力为国家的发展和香港的进一步发展有所贡献。

  主席,我谨此陈辞。



2011年1月26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22时2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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