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英文版 寄给朋友 政府新闻网
立法会四题:编配公共租住房屋单位
****************

  以下为今日(一月二十六日)立法会会议上李华明议员的提问和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郑汝桦的答覆:

问题:

  符合资格申请公共租住房屋(公屋)并已递交申请的市民须先获编配登记号码,按公屋轮候册的登记次序等候,若有适合单位便会获编配公屋单位。现时一般获编配的面积是平均每人不少於七平方米。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为何现时当局一般需要三个月才能为公屋申请人编配登记号码,可否缩短有关时间;过去三年,在已获编配公屋单位的一般家庭申请中,由登记日期起计至其接受获编配单位(即成功上楼)的平均轮候时间是多久、轮候时间中位数为何;有多少申请者分别属第一次、第二次及第三次编配才接受上楼,以及各占的百分比为何;

(二) 目前在轮候登记册上的一般家庭申请中,由登记日期起计至二○一○年十二月底止,平均已等候多久、等候时间中位数为何、分别有多少申请个案已获一次或两次的编配机会,以及可否缩短第二次或第三次编配的相隔时间;及

(三) 过去三年,在获编配公屋单位的三人、四人及五人家庭申请中,平均每人获编配的面积分别为何,以及当局会否考虑放宽已订立多年的平均每人七平方米的编配标准?

答覆:

主席:

  政府及香港房屋委员会(房委会)以维持平均轮候时间於大约三年为目标,为没有能力租住私人楼宇的低收入家庭提供公共租住房屋(公屋)。为此,房委会设有公屋轮候册,供申请者登记。我现就三个部分的问题,回覆如下∶

(一) 为确保公共房屋资源得到合理分配,所有轮候册申请者须通过资格审查,才可登记於轮候册上。房屋署会按收到申请书的先后次序,审查申请者的资格。符合资格的申请者会获编配登记号码,并会收到附有登记号码的通知书(俗称「蓝卡」)。我们的目标,是在确认收到申请者的申请书后三个月内,以书面通知申请者是否成功获登记於公屋轮候册内。审核所需的时间,往往取决於所收到的个案数目及需要审核资料的多寡,但若个案数目在某段时段有大幅增长,房屋署会调配额外人手处理审核个案。我们现时一般能达致在三个月内完成审核的目标。

  政府及房委会以维持一般轮候册申请者平均轮候时间於大约三年为目标。有既定的计算方法下,一般轮候册申请者的平均轮候时间,是指过去12个月获安置入住公屋的申请者,由登记在轮候册以至获得首次编配时的平均轮候时间,但不包括申请期间曾冻结的时段,例如申请者尚未符合居港年期规定、申请者在狱中服刑,或正等待家庭成员来港团聚而要求冻结申请等。虽然合资格申请者共有三个配屋机会,由於首次编配已经给予申请者上楼的机会,申请者是否拒绝第一次编配而等候其后的编配纯属个人决定,故轮候时间亦会以第一次编配的时间计算。

 
  就一般轮候册申请者的平均轮候时间方面,由登记日期起计至其第一次编配的平均轮候时间,在二○○八至○九年度为1.8年,在二○○九至一○年度及在二○一○年十月底均为两年。

  上述以登记至获得首次编配为止的计算方法,是我们订定及维持平均轮候时间为三年左右目标的基础。实际的「上楼」时间由於包括了第二次或第三次接受编配的时间,我们并没有就其平均数或中位数作出计算。

  但我们可以提供以下的补充资料作参考。就拒绝第一次编配的一般轮候册申请者而言,一人申请者除外,於二○○八至○九年度,在第一次至第二次编配之间,或如果有第三次编配,则第二次至第三次编配之间,平均时间都为约五至六个多月左右,於二○○九至一○年度有关时间均为四至五个多月左右,而於二○一○年四月至十月底,有关时间均为约五至六个月左右。

  在申请者何时接纳编配的统计方面,以二○○八至○九年度的一般轮候册申请者而言,配额及计分制下的申请者除外,当中20%、39%及41%的申请者是接受了第一次、第二次或第三次编配。二○○九至一○年度的相关数字分别为21%、41%及38%。二○一○年四月至十月的相关数字则分别为19%、49%及35%。我需要强调,上述数字只反映该段时间内的情况。事实上,公屋供求情况以及申请者的申请地区分布经常改变,因此这些数据时有变动。

(二) 有关问题的第二个部分,由於近两个月的数据仍在整理中,我们现提供截至二○一○年十月底的数据。
 
  轮候册上的一般轮候册申请者,以登记日期开始计算,直至获得编配机会或直至二○一○年十月底,其平均等候时间为1.5年,而等候时间中位数则为1.3年,但并不包括在申请期间曾冻结的时段,例如申请者未符合居港年期规定、申请者在狱中服刑、正等候家庭成员抵港团聚而要求冻结申请等。

  在三个配屋机会下,申请者是否拒绝第一次编配而等候其后的编配,纯属个人决定。截至二○一○年十月底,轮候册上共有81,900宗一般轮候册申请,配额及计分制下的申请者除外,当中约有5,700宗及7,900宗分别已获得第一次或第二次编配机会。

  至於第二及第三次编配中间相隔的时间方面,我想指出公屋编配须视乎新建和回收公屋单位的供应情况。在不同区域中,新建和回收单位的供应情况时有不同,而申请者在各区就不同单位的需求亦时有改变。每当有现有公屋单位腾空或新单位落成,我们便会根据其申请的先后次序尽快编配予合适人数的家庭,绝不会拖延,务求协助申请者尽快解决住屋问题,并确保公屋资源得到妥善运用。由於编配须视乎单位的供求情况,我们难以承诺缩短申请者获得下一次的编配的时间。此外,一些申请者在获得相关当局的推荐下,可以健康或家庭理由就编配的地区提出特别要求,可予编配的单位因而受到局限,每个配屋机会之间的时间亦因而可能较长。

(三) 房委会的首要任务是为低收入家庭提供公屋,尽快解决他们的住屋需要。为有效利用珍贵的公屋资源,不同设计及面积的单位均按照房委会所厘定的标准进行编配。如果放宽编配标准,会减少了申请者的选择,延长公屋轮候时间,而房委会亦需要较大的单位去安置轮候册申请者,在有限的公屋及土地资源下,会对公屋供应造成压力。因此我们没有计划放宽编配标准。

  於二○○八至○九年度,二○○九至一○年度及二○一○年四月至十月底已获房委会编配的一般轮候册申请者中,就三人申请者而言,平均每人编配面积大致相同,均为10平方米左右;就四人申请者而言,平均每人编配面积均维持在9.5平方米左右;而就五人申请者而言,平均每人编配面积均维持在八平方米左右。



2011年1月26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45分

列印此页